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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晨练大爷惊吓扭脚 步行女子望判“交通事故”被否

被晨练大爷惊吓扭伤脚

步行女子望判“交通事故”被否

南报网讯(通讯员 姜飞 刘宇 记者 王茸)步行上班途中,因紧急避让一名晨练的老大爷,一女士扭伤了脚,她认为自己遭遇了交通事故,殊不知行人与行人之间的事故只是意外事故,并不是交通事故。

7月18日清晨,家住江宁上坊高线东麒佳苑小区的房女士上班途中,步行至一居民广场时,被一位晨练大爷突然伸出来的剑吓着,紧急避让时她把脚扭伤了。房女士报了警,东山交警中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双方都属于行人,便将该事故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

房女士觉得交警是在故意推诿,拨打12345投诉交警不作为。江宁东山交警中队相关负责人接到12345转来的投诉信息后,专门找到房女士解释,根据交通法,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才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中至少一方为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而行人之间在道路上通行时发生碰撞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能满足此条件,所以房女士的遭遇并不能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

听到交警解释后,房女士接受了这个事实。她坦言,因为单位有规定,只有交通事故才能算工伤,所以她才想让交警认定为交通事故,没想到自己压根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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