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被他人“占用”的风险你知道吗?
生活中,越来越多的消费都是通过支付宝等方式实现,但有时市民也会表示担心,自己的资金安全同一个手机app捆绑,这样真的靠谱吗?
2016年底的一天,市民红梅(化名)捡到了一只手机,翻看信息得知是邻居建国(化名)的,但没有归还之意,反而是修改了建国手机上的淘宝收货地址,并且用建国的手机号注册了支付宝并且绑定了自己的银行卡,随后进行消费。
建国通过淘宝地址线索,联系了民警找到了红梅,拿回了自己已经破损的手机。心有不甘的建国为了报复红梅,便继续用自己支付宝上红梅的银行卡消费。
红梅发现自己银行卡少了900元,赶忙找到了建国与他对质,双方在沟通时发生肢体冲突,红梅被建国打伤。
红梅之后去医院就诊,因疼痛休息3天。建国事后,十分后悔,于是主动找到红梅道歉,不仅归还了红梅900元并愿意赔偿300元。
但红梅觉得这个事儿没那么简单,自己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300元是绝对不够的。于是红梅直接诉至鼓楼法院,要求建国赔偿自己的各项损失。
法院认为,首先,对于建国提出的对医药费与误工费的质疑,法院结合各项证据,认定医药费为1647.22元,红梅所提出的误工费因缺乏证据,法院采纳建国认可的误工费300元。
对原被告双方进行教育后,法院评判认为红梅捡到了手机并未交给有关部门而是占为己有,并在使用中将手机损坏,是导致本次矛盾的起因。最终认定被告建国承担90%的赔偿责任,其余由原告红梅自己承担。
综上,法院判决建国赔偿红梅1797.5元; 驳回原告红梅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