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消防突击检查11家违规餐饮店被查封
10日,鼓楼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对辖区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餐饮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当天,有11家违规餐饮场所被临时查封,限期1个月整改。
违规搭建板房 要求整改租户跑了
南京石头城路84号这家餐馆在7月初检查时,被消防部门发现有安全隐患,当时要求商户整改;时隔一个多月,昨天消防人员再次来到这里检查,发现餐馆已经搬空。
这是一家建在居民小区门口的店铺,面积并不大,60平米左右。7月初,鼓楼区公安消防大队参谋殷晓飞来检查时发现这里违规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后厨、顶棚都是使用泡沫夹芯板搭建的,当时就立即叫他们进行整改。泡沫夹芯板是一种易燃材料。特别是在这些人员密集场所,如果发生火灾的话,这种泡沫夹芯板极易燃烧。消防条例明令禁止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
但是前天,当检查人员再次来到这里时,却发现不仅消防隐患未整改,店铺内已人去楼空,餐馆老板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搬走了。鉴于这种情况,检查人员还是责令承租方对这处门面房进行整改,要把泡沫夹芯板换成防火等级更高的不燃材料,整改完成之后才能再次租出去。
使用瓶装液化气 小餐馆被查封
根据《南京市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而即便是可以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场所,也必须设立独立的气瓶储存间。但在实际使用中,多数中小餐饮店都不具备这一条件。7月初,南京消防紧急叫停50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在中小餐饮店的使用,但是,最近消防部门检查时发现,不少餐馆仍在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前天在定淮门大街8号的一家餐馆内,鼓楼区公安消防大队的检查人员发现地下厨房里面有2个液化气钢瓶,餐馆被立即查封。
记者在现场看见,这家店铺地上一层是餐饮场所,地下一层是厨房,厨房墙面、灶具上油污很多。鼓楼区公安消防大队参谋窦鹏介绍:“厨房在地下一层的建筑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有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南京市消防条例规定,是不允许在地下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消防人员现场便对这家餐馆依法查封,并在现场帮助店主找出整改方案:“可以换成电炉。”
私自撕毁封条 将被治安拘留
而在汉中门大街426号的一家餐馆,检查人员同样发现了瓶装液化石油气。
这家餐馆在高层建筑的门面房内,餐馆负责人声称厨房内使用的是电炉,但消防检查人员还是发现了藏在角落的液化气钢瓶。
据了解,这家商铺早在7月底就被查到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情况,消防部门当时责令其限期整改,“店铺内有天然气管道,只要去开个户就可以用了。”但商家至今未整改。鼓楼区公安消防大队副大队长高灿当场向餐馆负责人指出问题:“使用的是50公斤液化气钢瓶,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法的要求,人员密集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今天要采取临时查封措施,不允许使用。你们下面必须整改,整改好了,到大队去申请解封。整改合格才可以使用。”而在整改期间,如果店家私自撕掉封条使用,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撕掉封条的人处以治安拘留。
一天查封11家餐饮场所
记者采访时发现,其实不少店铺可以使用管道天然气,为何商家大多不愿使用?
高灿告诉记者,“因为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方便又便宜。商业网点使用天然气开户需要几万块钱,而一瓶液化气钢瓶才一百不到。所以不少商家为了节约成本,就一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
据了解7月份开始,鼓楼区公安消防大队联合多部门,对鼓楼区的3383家小餐馆进行安全排查,共发现安全问题8800多条,其中大部分是50公斤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违规使用。
仅前天一天,消防部门就查封了11家餐饮场所,“这些查封的商户必须在一个月内将厨房用火来源改成管道天然气或者电炉等用电设备。”下一步,消防部门还将对这些餐馆“回头看”,如果到期没有完成整改,将继续停业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