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 罗明照 记者 王茸)老丈人开着女婿新买的车载着女儿和外孙去逛商店,结果因车上没按规定悬挂临时号牌,老丈人被记12分。
8月2日,市民周先生买了一辆车给妻子王女士做代步工具。王女士正在学驾照,周先生又出差去了外地,这辆车便一直停在家里。
8月10日晚,王女士一时兴起,决定带着父母和儿子逛商场。由于还没拿到驾照,她便让父亲驾驶新车,顺便感受一下新车的性能。
当车行驶到江宁区天元路与莱茵达路路口时,正在执勤的高新园中队交警将其拦下,因为该车没有悬挂号牌,也没有张贴临时号牌。王女士和父亲赶紧把车里翻了个遍,也没发现临时号牌的影子。王女士赶紧拨打了丈夫电话,结果周先生说,他以为没人会动车,临牌上的胶贴久了不好清理,便将前后挡风玻璃上的临牌揭下,与其他单据、车钥匙一起放在档案袋里。而王女士出门时只拿了车钥匙,压根没留意档案袋内的临牌。
最终,王女士的父亲因“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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