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南京市物价局了解到,该局从8月1日起调整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政策,一家企业评级为黑色暗最高上限加征处理费。14家企业没能把环评修复到黄色等级以上,继续执行差别化收费政策。
此次通告显示,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2016年度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为黑色,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加收1.0元/立方米。
而南京恒远混凝土构配件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环评等级尚未修复为黄色等级及以上,继续执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喜旺污水处理厂等2家企业2016年环评等级修复为蓝色,则停止执行差别化收费。
目前,南京居民生活用水按1.42元/立方米征收污水处理费,非居民生活用水则按1.95元/立方米征收。如果企业被评定为“红”、“黑”两个等级,要在1.95元/立方米的标准基础上,分别加收0.6元/立方米、1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如果一家红色等级企业上年用水60万立方米,那么现在一年要多掏36万元污水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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