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钱扇交警耳光、冒用别人名字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记者17日从南京交管部门获悉,本月以来,已有12名交通违法者因阻碍交警执法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3人被刑事立案。
8月3日下午3点,南京交警七大队接警:迈皋桥兴卫村附近,一辆电动自行车和一辆面包车碰擦。交警杜从伟赶到现场后,请电动自行车骑车人虞某出示身份证件。虞某是一名中年妇女,一身酒气,她不仅不出示身份证,还对杜从伟进行辱骂,并撕扯他的警服,在他胸口抓出几道血印。
杜从伟对虞某进行口头警告,虞某毫不理睬,用力将民警按倒在地,咬掉了其右手小拇指指甲盖。民警从地上爬起后,虞某继续对其拳打脚踢,并多次脚踹民警裆部。多次警告无效,杜从伟用催泪喷雾将虞某制服。经酒精检测显示,虞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64mg/100ml。目前,虞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栖霞警方刑事拘留。
除了这种对民警进行攻击、并致其受伤,会构成妨碍公务罪外,还有人因谎报他人身份,也被认定阻碍交警执法。
7月23日17点左右,安徽蒙城籍驾驶员李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经栖霞区太新路时,因闯禁区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被交警七大队民警拦下。李某自称叫“刘杨”,驾驶证忘记带了,并报出了身份证号码。经大队指挥室核实,身份证号码与名字符合,且身份证照片与面前这位司机基本一致,民警便对“刘杨”做出了罚款350元、记16分的处罚。
7月底,安徽籍驾驶员刘杨前往当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业务时,被告知自己的驾驶证被记了16分,要做出降级处理,还要参加12分学习班。刘杨有些莫名其妙,他打电话向南京交警投诉,李某冒充他人身份的违法行为也因此暴露了。
当交警七大队民警找到李某调查情况时,李某承认自己冒用了他人信息。最后,他因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欺骗执法民警逃避处罚、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造成他人驾驶证被记满12分降级影响正常使用,8月14日,南京交管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李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目前李某已被送至拘留所执行拘留,其涉嫌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另行处罚,刘杨的16分交通违法记分也全部恢复。
此外,还有市民因不服交警处罚,侮辱交警,也被行政拘留。
8月10日上午10点30分,交警一大队民警在龙蟠路邮政储蓄银行门口整治非机动车时,一名男子违法载人被交警拦下,并要对其罚款20元。坐在后座上的女子不情愿地掏出了100元,正当交警准备找零钱时,女子突然抢走钱,并用钱连扇民警两耳光,还将其脸部和颈部抓伤。民警制止了女子的行为,女子却大叫“警察打人了”,引起路人围观。最后,这名女子因阻碍执行公务,被行政拘留5天。
记者从南京交管局了解到,本月以来,已有12人因不配合交警执行公务,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3人以妨害公务罪被刑事立案、3人被行政拘留,还有6人被治安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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