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南京慈善奖”评选表彰
每两年一次,首届评定100名获奖者
南报网讯(记者 马道军 实习生 周琪)“我市第一次开展‘南京慈善奖’评选活动了,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首届将评定出100名‘南京慈善奖’拟表彰对象。”这是市民政局21日专门发布的消息。
据介绍,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发挥慈善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导向作用,彰显扶危济困、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激发社会各界关心、参与慈善事业热情,合力建设“博爱之都”,按照去年新颁布《慈善法》要求,市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南京慈善奖”评选活动。首届“南京慈善奖”候选对象主要通过自荐和推荐方式产生,重点面向基层一线干部职工、社会群众、部队官兵,以及企业和社会组织。
本次评选的范围为2015年以来,在全市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救孤恤病、赈灾助学及促进教育、文化、科学、卫生、体育、环保等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影响广泛的团体、个人和项目(有关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100名首届“南京慈善奖”拟表彰对象按照5个奖项进行设置,其中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或单位25个、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25名、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15名、最具魅力慈善志愿者25名、最具影响慈善公益项目10个。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申报“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或单位”的捐款(含物品折价)门槛是300万元、“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的捐款(含物品折价)门槛是100万元。同时,捐款(含物品)统计要以各级慈善组织开出捐赠凭据或捐赠免税发票、收据、加盖公章的证明或证书等为准。
据了解,首届“南京慈善奖”评选报名时间从8月22日开始至9月5日结束,报名方式可以通过全市各区民政局系统申报,也可以从市民政局网站(www.njmz.gov.cn
)首页在线自荐。经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之后,综合推荐200名候选名单向社会公示,最后评定100名获奖者报市政府批准后颁布证书并专题宣传。整个评选活动将于今年年底前结束。
市民政局副局长赵军表示,本次评选强化监管严肃纪律,被推荐或自荐参加首届“南京慈善奖”评选的团体、个人或项目,填报评审材料弄虚作假或有拉票、贿选、网络投票“刷票”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参选参评资格。获奖者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其已获奖项予以撤销,并追回证书、奖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