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9月1日开始,将在全省组织开展“2017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服务月期间,各地不仅要针对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开设招聘会、组织职业培训、鼓励创业等措施,还要加强毕业生的权益保护,严打虚假招聘信息的欺诈行为。
据了解,服务月从9月1日到9月30日,主要针对2017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省人社厅要求,各地对未就业毕业生要做到100%的实名登记。调查时,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访问等方式真实准确地了解每一个毕业生的就业状态和服务需求,做到“一个不少、一个不落”;调查后,及时将准确信息录入信息系统,并进行动态跟踪维护。
找工作得有岗位信息,本次将采取全省联动招聘、地方巡回招聘、行业专场招聘相结合的方式,完善日常招聘、专场招聘、网络招聘“三位一体”服务功能,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此外,江苏还将依托技工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开发适合毕业生的培训项目,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职业培训包、互联网+职业培训等新模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其中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实施免费培训。此外,还要鼓励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给予优惠扶持政策,增加适合未就业毕业生的优质就业岗位,并支持毕业生通过新就业形态和灵活就业形态实现多元化就业。扩大就业见习基地范围,开发更多具备一定技术含量、适合毕业生特点的就业见习岗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拓展毕业生实习实践空间,增强岗位适应能力。
对于低收入农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城镇零就业家庭和身体残疾等就业困难毕业生,各地要将他们列为重点援助对象,及时帮助办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对象认定,制定“一人一策”的就业援助计划,逐人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求职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集中政策资源购买一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推荐家庭困难毕业生就业。
除了找工作,对于有创业意向的毕业生,各地可制定实施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意见,从加大资金扶持、给予信贷支持、实施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未就业毕业生更大力度扶持。
针对前一段时间外地发生的毕业生求职被骗事件,江苏省人社厅指出要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等欺诈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各类侵害毕业生就业权益的行为。同时规范企业招聘行为,严格纠正针对毕业生性别、民族、残疾等各类就业歧视现象。针对当前传销欺诈等违法行为高发、多发的情况,向未就业毕业生定人推送和深入解读法律法规信息,增强毕业生的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