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本报刊登了《食客怒评南京山寨“蹯一”日料店》一文,提到南京一家开在星级酒店里的人均消费上千元的日料店,被日本同名餐厅发文称,与之没有关系,引起食客不满。 南京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9月7日对这家店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该店商标使用并不存在法律上的问题。
“我们9月7日一看到网上消息就去了,在店里看到入口处和门帘上确实标注了‘蹯一’或和‘银座蹯一’相关的标识。店长称‘蹯一’是注册商标,该店有授权使用该商标的许可。随后,该店提供了编号的商标注册证照片。”记者看到南京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检查时所取证的商标注册复印件。上面显示,该商标所有人为上海一家公司,将其商标使用权转让给了杭州一家公司,杭州公司授权给了南京公司使用,有效期从2013年到2023年。
市场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说,虽然这家店可能和日本银座的“蹯一”料理店早已经解除合作,“但从法律上讲,包括南京在内的这家店在国内使用‘蹯一’商标是合法的。”
建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士介绍,类似事情并不鲜见。早些年国内有很多知名品牌,没有在国外进行注册。后来想要到国外市场发展的时候,却不得不花高价跟一些抢注的个人购买品牌使用权。“所以我们现在也一直在提醒企业做好自己商标的保护工作。”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