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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法院联合保险公司首推执行悬赏保险 悬赏“抓老赖”不用全额“自掏腰包”

六合法院联合保险公司首推执行悬赏保险

悬赏“抓老赖”不用全额“自掏腰包”

南报网讯(通讯员 陆法言 记者 张源源)近日,六合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合支公司签订执行悬赏保险服务合作协议,申请执行人购买保险后向法院申请发布悬赏公告,最终的悬赏金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申请执行人不必“自掏腰包”。

司法实践中,执行悬赏可发动社会力量提供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但申请人对“悬赏金”的负担也会随之而来。为促进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六合法院借助于保险公司减轻申请执行人的负担,以有效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

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制度之后,申请执行人可自愿购买执行悬赏保险,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的同时提供执行悬赏保险保单,由执行法院及保险公司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悬赏公告,公布悬赏的内容、金额和时限等。

举报人可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经法院查证属实的,即可获得悬赏公告公布的奖励金额。奖励金额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申请人自定悬赏比例,收费为自定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20万元;提供被执行人下落线索的,申请人自定悬赏金额,收费为自定悬赏金额的10%,最高悬赏金额不超过1万元。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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