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联合南博举行反恐应急演练
南报网讯(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朱静) “嫌疑人有刀,情况紧急!”10月9日下午,南京博物院门口保安发现两名形迹可疑男子,其中一人头戴棒球帽,身背一加长背包。在安保人员再三要求其将大件包寄存时,该男子竟然从包里抽出一把长刀挥向人群,另一名男子拿出匕首,他们的另一名同伙还试图纵火……
南京博物院在报警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封闭出入口,疏散广场群众,与迅速赶到的民警一起,很快将3名“嫌疑人”制服。而事实上,这只是南京警方联合南京博物院举办的反恐应急演练的一幕。
记者在现场看到,南京市公安局反恐支队、玄武分局和南京博物院共出动200余人联合组织了这场反恐演练。据警方介绍,此次演练的预设情景是“恐怖分子”在人员密集场所持刀砍杀、纵火,警民联动快速制服嫌疑人、消防灭火的全过程。南京博物院安保相关负责人则表示,通过演练有效提升了博物院对于反恐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能力。
反恐防范工作责任重大,为推进主体单位责任落实,9月13日,市公安局反恐支队专门开设培训班,对有关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专题培训。不仅如此,市公安局还举行了多场涉及相关行业的反恐演练,其中9月份,先后组织了中国石化集团南化公司重点部位反恐防范演练、地铁二号线新街口站东站厅反恐最小作战单元对抗性实战演练、高铁南京南站反恐防暴应急处置演练、宾馆业应急演练等。
据南京市反恐办有关人士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法律规定,警方会同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屡次出现问题单位的追责处罚力度。今年4月1日,南京市邮政管理局对屡次被检查发现涉恐隐患问题的某物流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0万元罚款; 6月27日,建邺区某酒店因屡次被检查发现不如实登记住宿人员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被罚款人民币10万元。9月15日,玄武区某连锁酒店南京珠江路地铁站店违反旅客实名登记管理,经多次检查督促仍未及时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有关落实实名登记制度的要求,玄武公安分局对该宾馆开出10万元的反恐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