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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首个“四室一庭”在栖霞区成立

南报网讯(通讯员 朱薇洁 闫怀壮 记者 高正阳)近年来,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逐步提高,保障城市健康运行的任务日益繁重。栖霞区城市管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积极探索实施“四室一庭,全程保障,规范执法,服务为先”的城市管理新模式。今天(11月16日),栖霞区“四室一庭”正式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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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室一庭,全程保障,规范执法,服务为先”的新模式突出“问题导向”,以“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为目标,旨在规范城管执法方式,创新执法模式,解决执法过程中取证难、送达难、执行难、遭受暴力抗法等问题,突破城管执法难的现状,积极主动化解矛盾、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城管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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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模式由栖霞区城管局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区交警七大队和区司法局共同参与。“四室一庭”的“四室”即公安警务室、公证服务室、法律援助与律师工作室、调解工作室,“一庭”即城管巡回法庭。公证服务室由区司法局派驻设立,主要针对案件调查取证难、文书送达难等现实执法难题,在执法工作中引入司法公证,实现对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全面公证监督;公安警务室由区食药环大队和交警七大队抽调警力共同组建而成,意在打击妨碍城管执法、制止暴力抗法,为城管执法提供安全保障;法律援助与律师工作室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派遣专业律师在栖霞区城管局设立,为执法相对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等专业法律援助服务,并随队赴执法一线提供法律服务;调解工作室的调解员主要是由人民调解员和公职律师等担任,调解工作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依据,以相对人自愿为基础,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在解决群众诉求、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行为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城管巡回法庭由区人民法院派出,专门受理城管行政执法非诉执行案件,人民法院介入城管执法工作领域,对非诉案件予以强制执行,利于解决城管执法案件处罚决定执行难,增强行政执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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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中的“全程保障” 指在全国城管系统中率先落实公职律师制度,由我单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在编人员担任公职律师,依据领导指示全程参与重大复杂案件的调查、审核、决定、应诉等程序,具体衔接“四室一庭”的保障工作,并全天候地为单位提供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规范执法”指各室、庭在保障城管执法的同时,通过对检查、调查、处罚、执行程序的层层监督和建议,达到下级与上级的及时互联、执法与司法的顺畅互通、建议和改进的准确互接,以实现城管执法全过程的规范、公正、透明,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服务优先”指在日常管理和执法中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突出服务为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倡导“721”工作法,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提供法律援助,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非强制行政手段,杜绝粗放式执法。

从前期试运行的实际成效来看,通过对检查、调查、处罚、执行程序的层层监督和建议,达到下级与上级的及时互联、执法与司法的顺畅互通、建议和改进的准确互接,逐步实现了城管执法全过程的规范、公正、透明。

“四室一庭”在11月16日正式挂牌之后,栖霞区城管局将继续与各部门通力合作,强化服务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方式,解决执法难点,全力完善“四室一庭,全程保障,服务为先,规范执法”模式,充分发挥各机构的职能作用,突破城管执法尴尬局面,切实维护行政执法权威和法律尊严,最大力度地提高城管执法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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