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胳膊摔折,消费者获赔6500元
南报网讯(通讯员 徐园 蒋睿 记者 邹伟)日前,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江浦分局接到12345平台转办的一起工单,市民张女士反映自己在一理发店消费时,从楼梯上摔倒,导致左手骨折,向商家反应后一直没有给予处理,要求商家给予赔偿。
9月8日,张女士在江浦文昌路一家理发店做完头发下楼离开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歇了好一会才爬起来的她发现,伴随着痛感传来自己的左臂突然不能弯曲了。张女士赶紧让店员送自己去医院,店员觉得是张女士自己摔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无奈的张女士只得打电话求助家人,不一会其丈夫赶来将她送去了医院。
在医院接受治疗稳定伤情后,张女士吊着石膏找到理发店索赔,但商家觉得责任不在自己,拒绝了张女士的要求,于是气愤不已的张女士拨打12345进行投诉。
江浦分局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与张女士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后,立即到理发店与商家沟通协调。进到店里被告知老板叶某不在,于是留下了叶某的联系方式,随后对现场进行了仔细检查。工作人员发现,该理发店为楼上楼下两层,由于是老房子,楼梯比一般楼梯窄、陡,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但店内未张贴任何安全提示。
在工作人员后来与叶某电话及当面沟通过程中,发现主要矛盾在于叶某始终认为投诉人是自己摔倒的,与他人无关。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消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理发店的楼梯有安全隐患,但店里没有任何安全提醒,所以对于投诉人的意外,商家应承担一定责任。
最终经过江浦分局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赔偿张女士医疗费用。但就赔偿金额,商家只愿意赔偿3000元,而张女士考虑自己治疗费一万六索要8000多元赔偿,双方又一次出现分歧。面对这种情况,分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到分局进行三方调解。10月9日,第一次三方调解,双方意见并未能达成一致,但工作人员并未放弃,单独与双方进行了谈话,重点与叶某就赔偿额度进行了沟通。在双方第二次主动提出再次来江浦分局调解后,终于达成一致,张女士获赔6500元。对于江浦分局多次的调解工作,双方都表示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