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邮政条例》时隔4年再修改
每天江苏有近800万份快递在路上 将明确基层快递业监管体制
你知道吗?平均每天,江苏有近800万份快递在路上。随着快递业的突飞猛进,2013年修订出台的《江苏省邮政条例》4年后面临再次修改。11月28日,《江苏省邮政条例修正案(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33次会议审议,此次修改将明确县级邮政监管体制,以适应邮政安全形势和邮政监管体制的需要。
记者了解到,随着县级邮政业务发展,自2015年起我省在业务集中、情况特殊的15个县(市、区)陆续成立了县级邮政监管机构,作为市级邮政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履行监管职能。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快递业监管,这次《江苏省邮政条例》将增加县级邮政监管体制的条款,明确设区的市邮政管理部门设置的派出机构,按照职责负责县(市、区)区域内邮政普遍服务、邮政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未设置派出机构的,设区的市邮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或者明确的机构,协助做好本辖区邮政普遍服务、邮政市场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同时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草案还取消了“开办集邮票品集中交易市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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