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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每年可获2000元慰问金

南报网讯(记者 马道军)从今年开始,在每年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每年可获得2000元慰问金,这是记者今天(11月29日)从民政等部门组织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走访慰问活动现场获得的消息。

今天下午,在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岑洪桂老人的家中,市民政局局长蒋蕴翔、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张建军在和岑洪桂交谈时,关心地问起他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并送上2000元慰问金。

当了解到老人今年已经93岁,每天在家享清福,身体很硬朗,偶尔还骑骑自行车,蒋蕴翔拉着老人的手动情地说,敬老爱老又是我国的传统美德,关注老龄事业、想方设法改善老人们的生活,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岑洪桂告诉记者,1930年,他跟随父母从苏北老家邳县逃荒来到南京,住在汉中门附近。1937年12月,日军火烧汉中门外城墙根的稻草房,他的家被日军放火焚烧,未满2岁的弟弟被活活烧死,本人也被推入火海烧伤腿部。后来,全家连夜跑到下关江边,在父亲朋友的帮助下渡江,幸运地活了下来。

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是那段惨痛历史的“活证”,他们的言传身教对后世影响很大。不过,随着年龄的增大,他们的生活越发困难。早在2004年,我市就对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定期进行救助,对其每人每年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费1000元,并将其作为我市特殊人群,全员纳入市领导春节走访慰问对象,给予相应的春节慰问金。2012年,又将该群体每人每年一次性生活补助费上调,其中在领退休工资人员的补助金调整为1400元/年,无退休工资人员的补助金调整为2000元/年。

经过民政部门前期深入社区走访调研,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目前约有百余人,人数越来越少了。蒋蕴翔介绍,经与市财政局会商,自2017年开始,决定在每年12月公祭日前,市民政局联合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南京侵华日军受害者援助协会,通过市、区联动,开展走访慰问活动,慰问金标准为每名幸存者2000元。此外,从今年起,优先对全市大屠杀幸存者家庭提供适老化改造服务,安装卫生间扶手、洗浴间扶手、煤气报警器、卫生间(床头)紧急呼叫器等。

张建军还告诉记者,除了民政部门对幸存者每年发放生活补贴和慰问金,纪念馆则为老人们报销医药费,解决他们的看病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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