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19年坚守基层好法官故事引关注
江宁法官获省高院记个人一等功
南报网讯(记者 张源源)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表彰江宁区人民法院淳化法庭庭长陈敏多年扎根一线、忠实履责的感人故事,并决定为其记个人一等功。24日,南京市政法委也向全市政法系统发文,决定向陈敏学习。
10月15日,本报刊发《19年坚守,做最接地气的法官》报道中共党员、江宁区人民法院淳化法庭庭长陈敏的故事。从江宁区的湖熟法庭到陶吴法庭,再到江宁法庭、淳化法庭,作为江宁法院“最接地气”的法官,陈敏的工作足迹几乎遍布江宁全区各派出法庭,10年来办案3400余件。
基层派出法庭远离市区,每到下班时间法庭大门关上,平日的喧嚣一下子变得清冷寂静。没有什么休闲活动,有的只是仿佛审不完的案子、写不完的文书,一到冬天,连气温好像也比主城区里低了那么几度。可在陈敏眼中,这些清冷仿若无物,他丰富的生活经验和勤奋学习的成果在派出法庭里如鱼得水。他熟悉土地,知道苗木生长规律和基本价格,几句话就能说通索要过高苗木拆迁补偿的当事人;他长在农家,会干农活,几句嘘寒问暖的家常一拉,瞬间就能让当事人心生暖意。
本报报道刊发后,陈敏的感人事迹在省市政法系统引发广泛关注。省高院29日发文并为陈敏记个人一等功。表彰决定认为,陈敏始终甘于奉献,先后在4个人民法庭工作了19年,多年来视法庭如家,不计较个人得失,多次主动放弃调回城区工作的机会,无怨无悔、默默奉献,从未有浮躁和厌倦。基层条件艰苦、工作难做,但他都能做到迎难而上、乐于吃苦,把大量时间和精力都奉献在法庭。
11月24日,南京市委政法委也下发《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陈敏同志学习的决定》,决定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向陈敏同志学习活动。决定指出,陈敏的事迹真实感人、可敬可学,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政法干警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精神风貌,是身边看得见和学得了的先进典型,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示范引领作用。
此前,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发文号召全员把学习陈敏先进事迹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新时代司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强化干警“四个意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