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王老汉(化姓)一家在烧纸钱祭奠母亲时,一个不小心把坟地附近的15亩桃林烧了个精光。这把意外之火给桃林的主人——某农业公司造成30余万元的损失。
对于公司老板来说,这笔钱肯定是要找王老汉一家讨要的,可王老汉却相当委屈:我不就是上坟磕个头,哪家不烧纸呢?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因为赔偿之事谈不拢,双方闹上了法庭。11月29日,南京六合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事情发生在今年5月27日,王老汉一大家人来到六合区巴山坟墓区给母亲上坟。按照常规程序,他们给老母亲烧了纸钱、纸房子。可是,在火没有灭尽之前,王老汉一行就离开了。火势在周边的桃树林中蔓延开来……
尽管周围的村民们及时发现大火,并合力将火扑灭。但桃林的损失依然严重。后经护林员清点,过火面积约15亩,被烧毁的桃树共有128棵。
事发后,农业公司几次找到王老汉,但关于赔偿的问题,双方无法达成共识。于是,农业公司将王老汉等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土地租用费、管护费、经济损失费共计30.5万余元。
除了王老汉,同为被告的还有几名亲戚,坐在被告席上,他们很难理解:不就磕了两个头,怎么就成了被告了?
庭审中,双方关于损失的数额产生了较大分歧。比如,王家人觉得农业公司报价太高,房租贵不符合当地实情,桃价的计算也与市价不符。关于这一点,法庭表示,具体桃林损失会交给农业科学院调查估价,其他金额会另做调查。
至于一块儿上坟的亲戚是否也要共同承担这些损失?法院没有法庭宣判,记者将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