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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12月1日起启动民事再审案“速判”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今年12月1日起,江苏率先在高级法院层面开展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并正式在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设立速裁团队,负责审理简单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

近年来,江苏高院受理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2016 年江苏高院受理的民事申请再审案件达到 8500 件。据了解,在向省法院申请再审的民事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申请再审案件相对比较简单,可以通过更为快速的审理来解决。经研究,江苏高院决定自 12 月 1 日起正式启动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繁简分流工作。

据介绍,江苏高院已经成立了多元化解和繁简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由江苏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担任组长,全体院领导和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成立速裁机构。在立案庭设立专门的速裁团队,负责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分流甄别和立案审查,并专职指导全省法院分调裁工作。适用速裁机制的案件由速裁团队指定专人进行甄别,对当事人的申请再审理由明显不成立,或原审判决存在明显错误等符合速裁条件的简单案件直接立案进行速裁,不适宜适用速裁机制的,则移送相关审判业务庭进行审查。

江苏高院简化审查程序,提高询问效率,对当事人的询问原则上在立案之日起 10 天内进行,并紧紧围绕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理由进行。询问后,如果发现案件属于疑难复杂案件的,即时移送相关审判业务庭审查。同时,适用速裁机制的案件原则上应当在一个月内审结。

在考核方面,对速裁团队和法官,坚持 " 简单案件主要看数量、复杂案件主要看质量 " 的考核导向,重点考核办理案件数量、结案率、结收案比、平均审理天数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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