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宝山庄小区外道路移交排出时间表
市建委召开协调会,要求路灯改造后一个月内完成
南报网讯 (通讯员 陈益斌 曹阳 记者 许震宁)本报连续报道《2700米道路,为何建了10年未移交》有了最新结果。昨天,记者从市建委发来的聚宝山庄小区外道路验收和移交问题协调会《会议纪要》获悉,聚宝山庄小区外道路验收和移交终于排出了“时间表”。
这一市政道路属代征代建道路,2007年开工建设,2010年完工。由于相关配套设施未建设到位及至今未移交,导致道路路灯不亮,众多车辆随意停放,严重影响居民出行。从去年起,12345收到大量有关此路的投诉,市12345督查中心多次组织市相关部门及建辉房地产公司、玄武区政府、属地街道召开专题协调会,以推动道路早日验收移交。本报对此也予以了报道。
继11月20日市政务办再次就此召开了协调之后,上月底,市建委主持召开了道路验收和移交问题协调会。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公安局交管局、市水务集团、南京供电公司以及建辉房地产公司等派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市、区交通、水务、园林和城管等道路设施主管部门和管养单位,须提前介入、先行开展项目资料检查、实体质量核查、整改清单编制等工作;建设方建辉房地产公司须严格按照管养单位要求做好资料移交、道路缺陷整改等工作,以加快推进道路移交工作。同时,建辉房地产公司应切实履行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为道路顺利验收和移交提供必要条件;市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应积极做好道路验收中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符合条件后尽快出具验收报告。
由于路灯问题是这一道路能否尽早顺利移交的关键,会议要求,在建辉房地产公司已建路灯不符合我市行业管理部门标准且未办理独立用电手续情况下,由建辉房地产公司委托市路灯管理处实施该道路的路灯改造和用电申请,双方应在本月中旬完成委托协议的签订工作。协议签订和相关资金到位后,市路灯管理处应确保在一个月内完成路灯改造和用电申请工作。同时,力争在路灯改造到位后一个月内完成道路移交工作。
会议要求,建设方建辉房地产公司抓紧向道路所在地栖霞区地名办申报道路名称,并根据批准的路名,合理设置路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