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 张玫玲 记者 王茸)这几天,朋友圈流传一条“2018年1月1日起,车辆年检必须配反光背心”的消息,今天(12月28日)南京车管所相关民警表示,该规定确实存在,不过只是针对明年新出厂的汽车,并不是要车主自行购买反光背心。
记者看到,这段在朋友圈广为流传的话十分逼真:根据新修改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2018年1月1日起,车辆年检除了检查三角警示架之外,同时检查反光背心,数量1件,没有将过不了年检。
“新修订的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确实将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南京车管所相关民警说,但这份规范主要针对汽车生产厂商,而不是汽车驾驶人。
比如大家关心的反光背心,新标准中规定,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 1 件反光背心,其目的是保证汽车在夜间、黄昏、雨雾天等低能见度下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时,提升驾驶人下车在道路上行动时的可视认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但该规定只适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要求汽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出厂时配备反光背心,并不需要车主或者驾驶人自行购买。对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出厂但尚未登记上牌的汽车,以及在用的汽车,并没有提出配备反光背心的要求。
此外,这份标准还新增了旅居车的定义,即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此外,旅居挂车也首次被明确定义,即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挂车。
新标准还要求,纯电动车、插电混动等新能源车在起步且车速低于20km/h 时,应能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当车辆发生漏电情况时,应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提示驾驶人。同时,车辆应该具备能切断动力电路的功能,避免产生二次交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