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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莫名成公司负责人 原是身份证遭冒用

“我是上海一家国有企业的高管,现在公司要我当一家分公司的负责人,竟查出我名下有一家商贸公司,可是我根本没在南京办理过任何注册手续啊!”日前,来自上海的魏女士来到玄武区市场监管局监管科请求帮助。

档案显示办公司材料齐全

工作人员在系统中查询后得知,2016年1月,一位程女士自称受魏女士委托,在玄武区内注册开办了一家商贸公司。经调取该公司原始档案,发现这位程女士提供了有魏女士签名的申请书、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其材料提交齐全,符合登记要求。

经魏女士辨认,上述材料中的签名均为仿冒,她这时才想起自己的身份证曾于2015年年底丢失,她那时嫌麻烦没有登报公告,而是直接补办了新的身份证。

了解此情况后,该局执法人员立即与当时的代理人程女士取得联系。程女士声称是一名姓马的女士委托她办理的,所有材料均为马女士提供,作为代理人的她并没有验证过材料真伪,也不知道马女士的全名,其留下的手机号码已经停机,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执法人员于是对该商贸公司展开调查,同时联系金陵司法鉴定所对魏女士的签名进行鉴定,结果显示签名确为仿冒。

虚假材料取得登记属违法行为

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玄武区市场监管局认定,涉案商贸公司冒用他人身份使用欺诈性手段取得注册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构成了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的违法行为,对其注册登记依法予以撤销,代理人程某由于没有尽到核查义务,被列入代理人黑名单。

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后,市场准入门槛大幅放开,而由于不法分子对外代开增值税发票等需求,虚假注册的案件频频发生。以玄武区市场监管局为例,2017年接到该类举报20起以上,已对多名当事人启动撤销登记程序,并将多名涉案人员列入黑名单,限制其代理人资格,力争做到宽入严管。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也向社会呼吁,市民朋友遇到身份证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到公安部门挂失并登报声明作废,也不要因为人情、面子等因素借身份证给他人开办公司,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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