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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挪用购车定金 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男子挪用购车定金被捕

南报网讯 (通讯员  陆公宣  记者  朱静)  从去年11月份起,六合公安分局雄州派出所先后接到多名群众报警,均表示他们在杨某手上购买汽车,交了定金后既没拿到车也找不到人。今年1月26日,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今年29岁的杨某是六合竹镇人,2015年底,他注册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有人找他买车,告知其车辆型号,他就通过自己的渠道寻找最便宜的4S店,随后再给客户报价。客户确定后,要交三成车价作为定金,等杨某将车提回后,客户交尾款提车。在帮客户买车时,杨某去4S店买车必须付全款,所以他需要先帮客户垫付,可他平时生活大手大脚,也没什么积蓄,没有钱垫付,杨某选择向高利贷借钱。他用借来的钱垫资提车,并将车抵押给借贷公司。在客户付了尾款后,杨某再将借的钱还掉。如果客户是贷款购车,杨某还钱的时间就会更长。这个办法难以持续,到2016年底杨某欠款已近50万元。最终他拿了一批客户的定金后,玩起了消失。 

去年11月下旬,接到群众报警后,六合公安分局雄州派出所立即展开侦查,很快将杨某抓获。此时,他已欠债近300万元。此外,他还挪用了10多人的购车定金,金额高达19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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