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拒不到案被追逃
一司机被判处拘役2个月零10天
南报网讯(通讯员 郎伟超 记者 王茸)醉酒驾驶还不配合警方调查,拒不到案,最后被警方追逃,近日,这样一名醉驾司机被判处2个月零10天的拘役,并处罚金3000元。
2017年8月13日,市民刘某酒后驾驶轿车,沿江东中路由北向南行驶至集庆门大街路口时,与另一辆小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四大队查获。经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68.1mg/100ml,属于醉驾。
不过,刘某在完成抽血、初次笔录等程序后,一直拒不到案,任凭警方如何联系他都不理不睬,今年01月26日,他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就在3天后,刘某在建邺区某网吧上网时,被民警抓获归案,并交接给交警四大队。1月30日,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近日,法院做出判决,刘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刑事拘役2个月零10日、罚金3000元,并立即执行。
交警四大队相关民警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体内酒精含量不算太高、认罪态度较好,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很可能只会被判处社区矫正,而一旦拒不归案被追逃,司法部门一定会对醉驾司机从重从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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