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通讯员 李鑫 记者 徐智明)2018年2月26日,六大队执勤四中队中队长张玉华带领中队民警、警辅在中央北路和燕路进行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沿中央北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和燕路路口时,民警立即上前拦住男子。在现场查处过程中,民警让其出示驾驶证、身份证,让民警没有想到的是,他不但没有驾驶证,也没有带身份证。
男子提供不出任何证件,无法提供身份证号,连民警询问的名字、出生年月、是哪里人等基本问题都吞吞吐吐,不予正面回答。正当张玉华队长记录信息时,男子突然趁现场民警不备,仓皇逃跑。现场民警、警辅迅速反应,健步如飞地追了上去。无奈男子跑出20多米处,就被民警控制住了。
男子车辆来历不明,突然逃跑,引起了张队长的警惕,人员和车辆存在涉案嫌疑。民警根据男子所报的姓名,根本无法查询到人员信息。鉴于男子涉嫌谎报身份信息,行为可疑,民警将其带至小市派出所调查。带至派出所后,意识到无法逃避法律查处的该男子竟主动拿出自己的身份证,并承认自己的摩托车无牌,自己也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该男子真实姓名为郭某,湖南人,刚来南京不久,在维修公司打工。郭某持有C1驾驶证,没有摩托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于准驾车型不符违法。郭某为了工作方便,未经过正常途径私下花费了约800元购买了这辆摩托车,车辆没有交易凭据。经查询,该车辆并非盗抢车辆,而郭某因购买了来历不明的摩托车,在民警现场查处和询问时,因为心虚,企图弃车逃跑。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而郭某也因驾驶准假车型不符的无牌摩托车,将可能面临罚款和24分的记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