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迷赴异地观赛需填登记表
足球球迷安全管理新规出台
南报网讯 (通讯员 苏宫新 记者 朱静) 昨日,省公安厅对外发布,为加强和规范江苏省足球球迷安全管理工作,近日,省公安厅、省体育局联合制定了有效期3年的《足球球迷安全管理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对球迷的要求。
《规定》明确申请成立足球球迷团体,应当经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依照规定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同时,要在登记后15日内向所属俱乐部球迷管理组织机构、赛区公安机关提交所属所有球迷会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居住地址、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
《规定》还明确,足球球迷团体组织球迷会员赴异地观赛,如赛事主办方有要求的,应当在比赛前5天向所属俱乐部填报《赴客场观看比赛登记表》,由其负责人签署《赴客场观看比赛责任书》,将参与人数报本地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备案。
《规定》还要求,足球球迷观赛期间不得呼喊挑衅性口号或者使用挑衅性肢体语言。对不听劝阻,可能导致现场秩序混乱或者造成比赛中断的,场内安保人员应当迅速将其劝离并进行批评教育。《规定》还对赛场可能出现的如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等扰乱足球比赛现场秩序的行为及时处置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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