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多名网友在微博上曝出一段视频,视频2月26日下午16:25,一辆摩托车在南京机场高速上飙车,最高时速飙到299公里/时。视频在网上发布后,引发了网友关注。接到群众举报后,南京交警高速五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并于3月1日将嫌疑人抓获。今天,记者从南京交警部门获悉,目前该嫌疑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图片来源:南京交警微博
2月27日下午,南京交警高速公路五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反映26日下午16时许,一辆摩托车在机场高速由南往北高速行驶,速度一度达到299公里每小时,非常危险,要求公安机关严厉查处。同时大队也关注到网上有同样的视频正在传播。
高速公路五大队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对此事件展开调查。经调取观看事发路段的监控录像和对举报视频进行分析,确定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驾驶摩托车驶入机场高速,并经机场高速由南往北高速竞驶,期间超越了数十辆正常行驶的汽车,多次变道,2次占用应急车道行驶,已经严重影响到道路通行安全,专案组随即对该摩托车驾驶人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进行刑事立案,并经全力侦办,初步锁定违法犯罪嫌疑人为史某。
2月28日,专案组经工作获悉史某系宿迁市沭阳县人,并得知其已潜回老家躲避风头,专案组迅速安排警力到宿迁市沭阳县进行抓捕。
3月1日,专案组确认史某从老家返回南京,立即组织警力开展排查,经工作发现,史某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戴家巷附近某公寓内。10时30分,办案民警在该公寓顺利将犯罪嫌疑人史某抓获,3月1日夜间,专案组在其老家住宅小区内将被史某所藏匿涉案摩托车(宝马牌s1000rr)查扣并运回南京。
据史某向办案民警交待,26日中午,自己驾驶摩托车前往江宁谷里附近参加车友聚会。下午16时许,驾车返回,从正方大道秣陵匝道入口驶入机场高速公路,在行驶到翠屏山服务区附近路段时,觉得路上车辆较少,为寻求刺激,史某自己猛加油门,不断提速直至车速飙升至299 公里每小时,后因路上车辆较多,逐渐降低车速驶离机场高速。同时据史某交待,他所驾驶的这款车是2012款的宝马S1000RR,是在闲鱼网上花费近5万元所购买的,在摩友圈里算是性能比较好的,自认为从来没人驾驶摩托车开这么快,出于炫耀心理就把行车记录仪的拍摄的视频发到自己的摩友微信圈内。当时也有摩友看到视频后觉得此举不妥,要求史某撤回视频,但史某不以为然,认为法律后果最多是车被交警扣了,没什么大问题,直到27日晚史某在网上看到相关新闻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因害怕逃回老家躲避风头,并托人将摩托车运回老家,在老家,史某也感到十分害怕,后又返回南京打算投案自首。
经查,史某94年出生,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其驾驶的摩托车属于走私车,俗称“水车”,无任何正规合法手续,无上路行驶资格,摩托车的车速还在等待鉴定结果。目前,犯罪嫌疑人史某被南京警方以危险驾驶罪立案侦查,已在南京市看守所执行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史某的将是法律的严厉惩罚。
超速行驶会带来哪些危害,你知道吗?
? 易引发追尾
数据显示,在干燥水平路面上汽车在时速100公里时,采取紧急制动,制动距离大约为40米。而摩托车由于只有2个车轮,同时车轮与汽车相比较窄,摩擦接触面积更小,时速为10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01米,而时速为140公里时,制动距离达到173米!当前车遇到紧急情况刹车时,同车道后车如超速行驶,则极易发生追尾事故。
? 影响判断
从史某所上传的视频来看,其驾驶摩托车最高时速达到每小时299公里,相当于每秒钟车辆前进83米。速度越快,人的反应时间越短、视野越小。实验表明,当时速70公里时,视力为1.2的驾驶人视力将会下降到0.7,同时,车速越快,视野范围越小。当时速40公里时,视野为100度,当时速70公里时,视野为60度,当时速100公里时,视野为40度。
超速会受到什么惩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99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
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春雷行动”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良好道路交通秩序,结合春季交通违法和事故特点,按照省公安厅“春雷行动”统一部署,南京交警从3月1日起至5月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春雷行动”,严查严打严重交通安全违法犯罪,积极营造安定、有序、和谐的交通出行氛围。
南京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