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院发布全省执行裁判十大典型案例
江苏高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审执分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16年12月26日,省法院率先成立单独序列的执行裁判庭。其目的在于理顺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关系,优化资源配置,整合执行力量,强化执行监督,促进执行规范化,为破解“执行难”打下坚实基础,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昨日,江苏高院发布了全省法院执行裁判十大典型案例。
目前,省法院、13个中级法院以及三分之一的基层法院都已成立执行裁判庭,未单设执行裁判庭的基层法院,也全部将执行裁判案件集中由一个审判业务庭负责审理。执行裁判机构设立一年来的司法实践表明:裁执分离体制改革有利于强化对执行实施行为的监督,促进执行规范化;有利于切实保护当事人以及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打击各种对抗和规避执行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十大案例中,既有案外人以另案仲裁裁决解除合同对抗执行未获支持的;又有被执行人串通案外人或关联企业,虚构租赁关系或交易行为以对抗执行,被人民法院依法认定无效的;还有协助执行人未依法履行协助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处罚的。通过这些典型案例的发布,向社会公众集中展现执行裁判机构公正司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制裁抗拒执行和规避执行行为的司法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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