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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政:特殊人才薪酬不受工资总额限制

40岁以下本科生可直接落户、租房补贴、面试补贴、见习补贴……创新离不开人才,这段时间以来南京多次出台文件,向优秀人才抛出橄榄枝。3月23日,南京再发政策“红包”,出台并公布了《南京市落实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实施方案》,其中明确南京将探索人才引进使用新政策,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高校科研院所可自主确定人才薪酬

创新,人才是关键。方案中提出,南京将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赋予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分配自主权,高校、科研院所对聘用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实践成果突出的优秀科技人才,可自主确定实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制度;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对特聘、兼职、课题攻关、合作研究等多种方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其薪酬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其协议确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属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制定,且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由高校、科研院所单独分开管理。

企业按市场化方式引进的高技术、高技能等特殊人才的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和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分红激励、人才专项奖励及对企业科创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表彰奖励,也可在工资总额外据实单列,不受工资总额增长比率限制。

放宽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证规定

南京还将积极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放宽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证规定。外籍人员工资性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在宁工作满4年,每年在国内居住累计达到规定标准,经所在单位推荐,即可申请永久居留。

同时,对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外国人在江苏省苏南五市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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