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680元体验提拉眼袋,结果美容花了4.2万
南报网讯(通讯员 蒋睿 记者 邹伟)前不久,浦口区市场监管局江浦分局接到12345平台转办的一起投诉,市民金女士在一家美容美发店内消费时,店家称有一个680元体验价的眼袋提拉美容项目。体验后,为将美容项目做完,金女士共计消费了4.2万元。一周后,金女士没有发现效果,要求商家退还41320元。
江浦分局接到投诉后,立即前往商家,与店长沟通了诉求事宜。据该店长所说,在金女士消费前,店内人员已向金女士详细说明了服务内容与收款额度,金女士听后自己主动付款,没有强制消费的情况,并称由于金女士进行的该项美容服务一共需要做8次,现在只做了第一次,效果虽然不明显,但还是可以看出有效果的,后续坚持做完一定会有明显变化,所以拒绝退款。
但在与金女士再次联系时,金女士却称在做完一次美容项目后,她通过前后拍照对比,确实没有发现任何区别,与商家前期向她介绍的效果不符,坚决要求退款。在与商家的多次沟通中,分局执法人员发现,金女士花费的4.2万元分为两部分,3万是美容项目费用,另外1万2为配合使用的化妆品套盒。经过协商,商家同意先退还1万2的套盒费用,金女士也表示可以接受。
一个月后,江浦分局再次通过12315平台接到了金女士的投诉。金女士认为在做完美容项目后一个多月来,还是没有任何效果,要求商家把剩余的3万元全部退还。江浦分局多次现场与商家协调此事,了解到金女士自上次投诉之后一直未再去店内做美容项目,商家还是希望金女士能够继续将做的美容项目次数继续做完。但金女士非常坚持,认为做了一次之后一点效果没有,再继续也是浪费时间,不愿意再去店内美容。最终,通过江浦分局工作人员与商家负责人面谈后,商家表示同意与金女士私下和解。分局事后也与金女士联系,她表示商家已经退还大部分费用,对于分局在调解过程中的工作非常感谢。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在购买美容服务相关产品时,消费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消费,尤其大额消费时,不要在不考虑自己实际需求的情况下盲目消费;在购买产品时,不能盲目听信服务人员说辞,要有自己的判断。美容产品因人而异,每个人的体质不同,接受同样的服务,最终得到的效果也自然不同,因此不能轻易相信宣传效果。若发生纠纷,消费者应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