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 (通讯员 戴久胜 记者 王茸) 汽车被交管部门暂扣后,车主强行把车开回家,最终被处行政拘留10日。
1月29日下午3时许,禄口公安检查站民警在对一辆南京牌照的小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已过检。驾驶人刘某说,几年前他曾因车辆过检被交警查到过,没想到今天又被查了。刘某解释,他在溧水做生意,平时比较忙,总是忘了车辆检验有效期这回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过检车要被公安机关暂扣,民警取下车钥匙,放在检查区域涉案物品保管箱内,并告知刘某要到高速五大队处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即对其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固定违法事实。
在完成这一系列手续后,民警突然发现保管箱内的车钥匙不见了,怀疑刘某趁其拍照时将车钥匙偷走。民警立刻与刘某取得联系,告知相关法律规定,要其交还钥匙。刘某承认,他是为了拿回车上的保单等资料,这才拿回车钥匙,并答应将钥匙送回检查站。
来到检查站后,刘某再次向民警提出,他要回到车上取走贵重物品。在征得民警同意后,刘某钻进车辆驾驶室,开始低头翻找。突然,随着一阵发动机轰鸣声,车子被发动了,民警立刻给予警告,要刘某关闭发动机,但对方不顾民警警告,猛踩油门驾车逃窜,所幸执勤人员躲避及时,没有人员受伤。
事发后,南京交警高速五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进行侦办。几天后,大队依法将嫌疑人刘某传唤至大队。面对办案民警,刘某十分后悔,称当时得知车辆要被扣后,十分着急,因自己有急事,需要用车,就一时糊涂,趁机将车辆开走。
近日,刘某因转移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的财物,被南京交警处行政拘留10日、罚款200元。此外,他还因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被罚款200元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