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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9类重点职业人群将建立健全个人信用档案

29类职业人群将建诚信档案

公务员选调干部提拔要查信用记录

南报网讯 (记者 查金忠) 省政府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近期出台的一系列信用管理制度文件。据悉,到今年底,我省将制定出台升级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失信分类标准和共享交换规范,完成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个人信用记录建设,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建立健全个人及其行为的信息记录、归集、管理和使用以及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机制。

省经信委副巡视员周毅彪介绍,我省将建立重点领域个人信用记录,针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会计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导游、寄递人员、机动车驾驶人等29类重点职业人群,建立健全个人信用档案。

今后,在企事业单位员工招录(聘)、职业人员执业、高管任职、公务人员调任选任、后备干部提拔、评优评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资格审核等相关环节,都要应用个人信用信息;此外个人信用信息也将作为行业市场准入、保险费率浮动、银行信贷发放、水电气等公共服务缴费方式调整的参考依据。

守信要奖,失信要罚。据悉,我省将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在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文化生活服务、评先树优等领域,对信用良好者给予重点支持并提供更多便利服务。鼓励社会各方对信用良好的个人提供在公共交通、租借租赁、旅游门票等方面的优惠。

相对的,对重点领域的严重失信个人,则将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我省将研究细化并落实各领域个人失信行为的分级管理和对具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联合惩戒措施,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通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妨碍医疗秩序、造谣传谣、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严重失信的个人列为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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