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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额贷款之名行放高利贷 一诈骗团伙被警方捣毁

以小额贷款之名,行放高利贷之实

一团伙骗4300多万被警方捣毁

南报网讯(通讯员 杨维斌 陈倩 记者 徐宁)去银行贷款条件不完备,一家中介公司声称可以帮助贷款。在该中介公司诱导下,南京67人发现他们借的是高利贷,不仅要还巨额利息,且一半的借款额度作为保证金被中介公司扣留。近日,南京玄武警方捣毁了这个诈骗团伙,截至目前查实的被骗金额超过4300万元。截至4月9日,该诈骗团伙中5人已被批准逮捕,1人被取保候审。

2017年9月,南京梅园新村派出所接到市民林先生报警,称在珠江路一家中介公司处向小额贷款公司借款遇到诈骗,如今被迫卖房还款。

林先生说,2017年初他急需50万元周转资金,去银行贷款却被告知不符合条件。经人介绍,他在珠江路一家中介公司找到一郭姓男子。郭某表示,其公司有渠道可以帮林先生申请一款银行理财产品,50万元贷款需要3个月才能办下来。林先生等不了3个月。郭某表示,可以先找小额贷款公司临时借款,但其公司要收取与借款金额相当的“保证金”,等3个月后银行贷款下来,林先生将钱还给小额贷款公司,中介公司也会将“保证金”还给小额贷款公司,拆借资金利息由中介公司承担。 

几天后,林先生与中介公司及小额贷款公司签了借款合同,以房产作为抵押。因林先生的妻子不同意房产抵押贷款,郭某根据林先生提供的照片找了一名与林先生妻子长相相似的女子,陪同林先生及贷款公司业务员方某一起前往房产部门办理房产抵押手续。

手续办完的当天下午,林先生收到小额贷款公司90万元贷款。根据约定,其中45万元作为“保证金”留在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再收取103400元手续费,而冒充林先生妻子的女子则拿到7500元“签字费”。最终,林先生到手339100元。

3个月后,郭某承诺的银行贷款却没有下款。8个月后,林先生需要支付45万元贷款的利息时,这才发现他当时签的是一份高息贷款合同,月利息3.8%,需支付8个月共136800元利息。如果不支付,这笔钱将从中介公司留存的“保证金”中扣除。 

林先生意识到被骗。为拿回“保证金”,他只得支付13万余元利息,此后每个月还要支付34200元的利息给小额贷款公司。迫于压力,林先生变卖了房产,并到派出所报警。 

这并非个案。在警方调查时,梅园新村派出所又陆续收到12名受害人报警,他们的被骗经历和林先生相似,但涉及另外3家中介公司。“我们对这4家公司调查后发现,4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今年33岁的邳州人戴某。”办案民警介绍,目前警方已找到67名受害人,他们被侵吞的“保证金”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总计已超过4300万元。

2018年3月2日,诈骗嫌疑人戴某及其公司的5名业务员被警方一举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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