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记者 张源源)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获最高人民法院“点赞”。今天(4月19日),最高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法院2017年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7)》(白皮书)。发布会还通报了2017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和50个典型案例。由南京法院审理的1起案件入选“十大案件”,另有3起案件被列入“典型案例”。
记者从最高院发布的知产审判“成绩单”中看到,南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获得最高院多次“点赞”,发布稿正文中多次提到南京法院审理案件。另外,由南京中院二审的“茅盾手稿案”入选全国知产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南京中院一审判决、二审维持原判的伟思医疗专利权属纠纷案、高科种业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宝高玩具著作权纠纷案3案入选2017年全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个典型案件。
“茅盾手稿案”起源于知名作家茅盾先生1958年用毛笔书写并向杂志社投稿的一篇评论文章,手稿原件后被张某持有。2013年,张某委托南京经典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这份手稿,拍卖公司便拍照上传了手稿的高清数码照片,并在公司网站和微博上对手稿以图文结合方式宣传介绍。
网友浏览拍卖公司网站时可以看到手稿全貌,也可通过网页放大镜功能,观察到每页手稿的局部细节。2014年,手稿以1050万元的价格被拍出,但之后并未成交,涉案手稿原件仍由张某持有。拍卖结束后,拍卖公司仍在网上持续展示手稿,直至2017年6月被起诉后才删除。
该案原告为茅盾的合法继承人,他们认为张某和拍卖公司行为侵害了涉案手稿的著作权,诉至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手稿既是文字作品也是美术作品,张某作为手稿的合法所有权人,有权选择以拍卖的方式处分合法财产,没有侵害涉案手稿的著作权。不过,拍卖公司侵害了涉案手稿的美术作品发表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二审法院判决,拍卖公司需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最高院指出,该案涉及美术作品拍卖活动中著作权法、物权法、拍卖法三部法律交叉地带,判决平衡了物权人和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拍卖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注意义务,充分体现了严格保护的司法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