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推广排首位居然是骗子?
法官提醒:热搜结果莫轻信
现如今,社会发展得越来越快,几乎什么东西在网上都能买到。
但与此同时,不法分子也盯上了这块“业务”。
即使是在很知名的网站,也可能出现虚假信息,导致不少消费者上当受骗。
最近小编从六合区法院获悉一个案例,骗子不仅用了知名网站的推广,骗子的官网甚至有该网站的认证呢!
骗子太嚣张,热搜网上做推广
当小李打算在网上寻找一家店购买设备时,他在某热门搜索引擎上搜索排在首行的就是南京某机电设备公司。
打开网页后,小李发现:网上不仅有公司官网,官网甚至有某热门搜索引擎的V认证,公司成立于2012年,一直从事进口设备销售,俨然一家正规机电公司的样子。
小李询价后对方很快就给了答复,小李一看,价格比其他商家便宜,货期又短,感觉一下子找到了一家好的供应商,同时又是某热门搜索引擎的认证商户,老板又懂得产品知识,接下来就差签订合同了,而此时对方提出对公转账。
因为公对公账户是比较安全的方式,而且之前没有听说过骗子也敢做推广,也敢经营公司。于是,小李在确认过对方公司发来的合同后,立马以对公转账的方式将钱打了过去。
却不曾想到,过了两天之后,南京某机电设备公司便人间蒸发了。
网上买身份证变更法定代表人和股东
值得庆幸的是,小李被骗后,骗子并没有“逍遥法外”。
近日,六合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查,被告人易某(化名)在网上购买了南京某机电设备公司,同时在淘宝上买了几张身份证变更了法定代表人和股东。
而后,易某以南京某机电设备公司的名义虚构出售机电产品,联系某热门搜索引擎的做了广告推广,将公司排名提前,并伙同李某(化名)、黄某(化名)用假身份证假扮客服人员。
客户主动联系易某购买产品的时候,易某有一套完整的行骗套路。
双方之前会在QQ里讲好,通常先付30%订金,打过后,易某要求对方把汇款凭证拍照截图通过QQ发给自己,之后,骗取货款后失去联系。
易某以上述手段先后作案53笔,骗得货款合计人民币79万余元。
网络诈骗,受害人多社会危险性大,从重处罚
六合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易某、李某、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合同相对方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应依法分别予以惩处。
在共同犯罪中,易某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某、黄某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依法对李某、黄某分别予以从轻处罚。
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电信网络诈骗的司法解释电信网络手段比传统诈骗危害更重,现在本案中被告人的量刑格次在三到十年之间,但是本案中采用了网络诈骗,且受害人很多,实施笔数较大,社会危险性大,所以公诉机关建议本案的量刑在三到十年,要偏重量刑,以网络诈骗从重处罚。
综上,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分别判处易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黄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特别提醒
不要轻信搜索出的信息
据了解,“网络关键词”是指互联网域名的搜索简称,网络用户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某个关键词,便可直接访问目标网站,对企业在网络上树立和推广品牌具有一定作用。然而,“网络关键词”尚未被公众完全熟知,该领域目前也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和经营模式,存在的漏洞较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
为此,法官提醒社会公众,对于这种利用“网络关键词”搜索信息的方式,应小心谨慎,不管搜索网站多有名气,都不要轻信网上搜出的信息。搜索引擎上存在很多的虚假信息,如果你点击它,很可能是不法分要想网购,还是要找那些正规的专业的网购平台,并仔细核对网址,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