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改革将为南京企业带来多重“红利”
制造业等税率降1%,企业年减负超34亿元
5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下调1%,此外还将调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允许部分行业退还留抵税款等。
此举将为我市企业带来多重利好。市国税局今天公布数据,初步测算制造业等行业税率降1%,将为我市企业年减负超34亿元;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上调,直接年减税近7亿元;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也有可能带来超30亿元的“红利”。
制造业等行业税率降1%,企业减负超34亿元
按照新政,现行17%、11%、6%三档增值税税率将调整为16%、10%、6%,如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仅此一项,一年就能为全市企业减税超34亿元。”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杨仁良说,以2017年度数据测算,这次税率下降涉及约15万户,其中位居全市减税前五的行业主要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批发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汽车制造业,零售业,五大行业合计减税占到了整体减税的近“半壁江山”。从纳税人看,获益较大的集中在工业生产企业,排在减税榜“前三甲”者,减税额均超6000万元。
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是一家整车制造、销售企业。财务工作人员顾娜娜表示,虽然增值税税率只降了1个点,但是考虑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按照增值税金额计征的,累计减税效应可不止1个点。“去年企业缴纳增值税5858万元,新政实施后,预计一年能减税超过50万元。这笔钱,我们可以用来增加研发投入、扩大生产经营。”她说。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上调,直接减税近7亿元
新政还放宽了一般纳税人标准,将工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同时2018年12月31日前,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上调后,全市相关企业直接减税近7亿元。”杨仁良说,根据新政,今年底前,全市预计有2.9万户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自主选择是否回转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增值税税负超3%纳税人近9200户。经测算,如全部回转预计减税近7亿元。
“最近,我手上服务的好几家企业老板都乐开了花!”代账会计张美玲说,比如江宁一家工艺手套厂,去年的销售额为150万元,按照工业一般纳税人来缴纳增值税,税率为17%,需要缴纳税款为21.79万元。新政实施后,该企业可以选择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税率缴税,一年只需要缴纳4.37万元。
部分行业留抵税额退还,释放红利可能超30亿元
新政还允许部分行业退还留抵税款,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根据测算,我市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退还金额预计超过30亿元。截至今年3月,我市留抵税额构成中,制造业约18亿元,有电网相关行为约3亿元,发生研发投入的纳税人还有留抵税额13亿元,他们最有可能成为政策惠及的行业和纳税人。
市国税局税务专家表示,新政响应了降低税负要求,是一次“普减”,惠及绝大部分纳税人,有利于提振社会信心。“降税后,不仅给企业留下了降价空间,释放出的红利也惠及了消费者,从而提升民众消费动力。企业也会有更多资金投入再生产,扩大生产规模,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提升经济效益。”
此外,一般纳税人标准统一后,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有利于企业发展的纳税类型,进一步降低税收负担,将大大提高大学生和各类创新创业人才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一次性退还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行业留抵税额,对筹建初期需投入巨大资金的高新、创新型企业无疑是大利好,将有效助力我市创新名城建设。
“这是在过去五年实施营改增减税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增值税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助力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也将为我市企业带来众多利好影响。”市国税局副局长黄经东表示。
南报网记者 李子俊 通讯员 林国穗 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