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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精打细算

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

今年1月,财政部、民政部授予我市居家养老试点示范城市荣誉。民政部两次在我市召开现场会,对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工作表示肯定。这一成绩的背后离不开财政社保工作。

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财政社保工作涉面广大,涉及人社、民政、卫生、药监、残联、红会等各个方面,往大里说,涉及800万参保市民,资金量也特别巨大,社保基金每年收支总量超800亿,预算安排用于社保、卫生、就业、养老、救助等方面的资金接近120亿。

财政收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何管好用好人民的钱?社会保障处抓管理,惠民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打造一支有凝聚力、战斗力、进取心的干部队伍,通过不断加强内控,完善管理,强化预决算约束,建立了一整套严格的资金拨付流程,确保了社保基金、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规范。在多次审计检查监督中都获得较高的评价。

“富民的路上,一个都不能少,这就是社会保障的职责所在。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新时期的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矛盾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不断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障工作,作为财政社保工作者,深感使命神圣。”社会保障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与相关部门一道,围绕富民目标,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围绕社会保障业务,既算财政账、经济账,又算社会账、政治账。为增强社保基金抗风险能力,我市先后实现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在全省率先实现了社会保险在待遇标准、政策制度、管理规定等各方面的统一。实施积极的财政支持就业政策,连续多年财政投入就业资金居全省第一,在鼓励大学生创业就业,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方面走在全省全国前列,“赢在南京”创业大赛等品牌活动在全国产生较大反响,为我市创新名城建设一定程度上起到名片效应。完善投入政策,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重点投向公共卫生服务、药品零差率改革,化解长期债务等。

此外,社会保障处还积极与相关部门会商,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着力提升我市各类民生保障标准,增强特殊群体的幸福感。目前,我市低保水平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标准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是省定标准的3倍,企业养老金发放标准连续11年居全省第一。

本报记者 毛庆 

本报通讯员 罗宏 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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