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竟然“卖”了17遍
投了近700万元享受“收益权”销售公司却“不见了”
4月14日,紫金山新闻/金陵晚报报道的《买房遇到“假销售”?订了4套房,交了钱却拿不到房!》一文引发不少市民的关注。不少购房市民与销售公司签订合同,交了钱却拿不到房。
4月23日,南京市民王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遇到了“产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问题,而与他签订合同的这家慕特斯酒店就是上述我们报道的“句容宝华招商依云尚城1号公寓业主维权”一事的涉案方。
老人 想靠投资收益看病
4月23日,市民王先生向紫金山新闻反映,自己买的经营权“停止收益”了,而销售公司也“不见”了!
王先生于2015年通过宣传单得知升龙汇金正在开盘,由于宣传页面里面提到产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因此吸引了一大批人过去看房。
王先生称,当时销售人员告诉他们有“产权”和“经营权”两种销售形式。
如果你要买他们的“产权”,就要在购房款的基础上,另加5000元/┫的装修费用,销售公司会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返还给你;当然了,如果没钱买房也不要紧,可以购买他的“经营权”,只需要把钱投进去,就能享受一定的收益。收益第一年为本金的10%,第二年为11%,第三年为12%;三年期满以后,可以将本金拿出来,如果不拿出来,剩下的7年将以15%的收益返回给你。
由于王先生家庭情况比较特殊,有个40多岁的重病儿子,急需钱款治疗。而不用买“产权”,每个月能有固定收益,可以给儿子治病,而且3年后就可以把本金取出来,有很强的灵活性。于是,2015年11月便购买了升龙汇金中心一套房屋的收益经营权,并和一家名叫慕特斯的酒店管理公司签了一份酒店经营管理委托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慕特斯酒店将会按月把经营收益打给他。
“买的时候,就和销售公司签订了10年的经营权合同。直到2016年6月,共8份合同,累计合同本金698万,签订合同后,每月享受到6万元左右的收益,但是2017年年底,收益就陆陆续续出现小状况:要么就给少点,要么就不给,到了2018年1月就完全停止收益了。”这时的王先生慌了,他找到升龙汇金中心发现,与他们签订合同的慕特斯酒店人员也不在了,王先生这才发现不对劲。
王先生告诉记者,更没想到的是,现场有很多人都和他有着同样的遭遇,而且投资人表示,慕特斯酒店竟将同一套房屋的收益权和产权分别卖给了不同的人,除了将产权和收益权分开卖,同一套房屋的收益权也存在“一房多卖”的情况。“翻阅升龙汇金中心收益权购买登记册发现,C区A 栋17楼的一套房屋仅收益权就卖给了17个不同的投资人。”
3月份,王先生和其他业主一并去派出所报了案。
投资人 开发商应当负有监管责任
王先生告诉记者,当初找到升龙汇金中心,工作人员称慕特斯酒店的做法他们并不知情。而投资者表示,当初无论是看房交钱还是最终签约,都在升龙汇金中心售楼处进行的,因此开发商应该负有监管责任。
王先生称,“面对我们的疑问,升龙汇金中心在售楼处张贴了一份公示,声称他们将部分房屋整体卖给了慕特斯酒店管理公司,不料慕特斯将房屋违规销售,一房多卖”。
王先生称,当初被此项目吸引,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冲着升龙汇金去的,且买房交款都是在升龙汇金售楼处进行的,现在升龙一句“不知情”,这样的解释,他并不能接受。
开发商 并不知情 目前已报警
4月23日,记者联系到了升龙汇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方称,慕特斯酒店将经营权“卖”给业主的事情他们并不知情。“我们只是和慕特斯酒店签订了产权销售合作协议,慕特斯酒店只是升龙的代理公司,相当于销售部分公寓的产权,而对方将经营权‘卖’出去的做法,升龙汇金没有任何授权。”
此外,升龙汇金相关负责人称,“当初业主们的购房款等都是由慕特斯酒店收取的,升龙并没有收到款项,目前慕特斯酒店公司法人代表已被苏州警方刑事拘留,就在2017年年底事件爆发时,升龙汇金已经报了警,现在正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
律师 不建议购买使用收益权
那么,脱离了产权的收益经营权是否能实现?
对此,江苏李安祥律师事务所徐超律师表示,民法上所说的产权一般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这4项权利,想要购买收益权,必须具有产权人的书面协议,否则,销售公司无权对产权进行处置,如果购买了收益权的人和产权人没有书面协议,那么所谓的收益权就是空的,无法实现。
徐超律师提醒,一般情况下不建议市民购买使用收益权,销售公司打出的高利率宣传对消费者吸引力很大,前几年会正常支付收益,后期可能会出现“跑路”情况,由于消费者缺乏较强的辨别意识,所以一旦签订合同后很难保障自己的权利。
那么,投资人能否挽回自己的损失?销售公司的行为是否违法?
记者从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了解到,目前警方接到不少市民报警,并且已经受理此事,警方正就报警人投诉的情况进行调查。紫金山记者也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