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报网讯 (通讯员 雒呈瑞 记者 丁艺)2017年,南京市检察机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和高检院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重大部署,保障创新驱动“121”战略实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为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7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两类犯罪164件294人,批准逮捕129件204人,受理审查起诉296件675人,移送起诉272件611人,判决276件563人,其中判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65人,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27人,判处缓刑、拘役、罚金的166 人。此外,我们还立案监督5件10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12件29人。
南京市检察机关主要通过六项举措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责,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我们重点关注民生,关注经济,把高新技术领域、农业领域、食品药品领域作为重点领域,把软件高新区域、商品流通区域作为重点区域,保持打击的高压势态,先后掀起打击“假美容针、假伟哥、假药、假冒伪劣产品、毒猪蹄”等专项行动,打掉团伙窝点27个,消除违法犯罪利益链条17个。我们推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专人专职化办理、重大敏感知识产权案件挂牌办理机制,建立知识产权案件的专家咨询等服务咨询保障监督平台,办理了高检院挂牌督办的赵某等10人利用互联网开店销售假冒“性保健品”案件。其中雨花台办理的“南京科鲁斯压缩机公司非法侵犯商业秘密案”入选全国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该案的办理也得到国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赞扬。
强化诉讼监督,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防止以罚代刑
我们对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查处的侵犯知识产权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依法准确定罪。2017年,全市共召开知识产权两法衔接会议15次,现场执法检查4次,提前介入案件19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机制办案6次,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知识产权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2件。在开展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行动的同时,我们还开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紧密结合、互为依托、互相促进。全市共立案监督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5件10人,其中玄武区检察院立案监督马某某等3人在美容院销售假面膜案,有力打击了犯罪,并在区域内对美容院的专项整治活动。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以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切实防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市检察院积极对接工商等行政执法机关,明确案件的移送标准,针对新类型案件的证据收集、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引导行政机关积极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秦淮、六合、溧水、高淳区检察院积极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挂牌成立检察官工作站,建立工作机制。鼓楼区检察院与区公安局、法院、区行政执法机关会签了《关于建立保护知识产权协调配合机制的若干意见》,2017年5月,鼓楼区院在与食药监督局召开联席会议时发现,王某等人销售没有任何批文的进口美容药品,涉嫌销售假药罪,经审查后建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组建专业化办案团队,健全知识产权办案机制
市检察院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科技创新犯罪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关事宜。市院各职能部门及区院指派具有专业知识背景和丰富办案经验的检察官办理知识产权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领导、部门负责人亲自办理。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涉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全面实行提前介入制度,对侦查机关收集、固定、保全、完善证据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查处、优先监督,依法快速办理。我们建立专家辅助办案机制,发挥市院专家咨询委员会辅助决策作用,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提请专家咨询论证,提供智力支持。
建立服务企业发展的绿色通道
市检察院出台《南京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建设的意见》,自觉把服务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对围绕创新主体、技术成果和新兴产业所涉及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检察环节科技创新保护各项工作。我们在知识产权重点企业或行业设立联络员,定期走访,及时了解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司法现实问题及保护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创新品牌,精准服务。玄武区检察院开启南京商业中心保护新模式,成立电子商务保护者联合会,打造新街口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升服务保障质效。雨花台区检察院挂牌成立派驻中国(南京)软件谷检察室,该检察室主动为软件谷管委会职能部门提供法律支持,是雨花台区检察院实现服务地区发展和司法便民的重大举措。南京铁路检察院在打击刑事犯罪的同时,还在办案中发现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向注册商标的权利人、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提出及时注册、及时续展期限、签订保密协议等检察建议,帮助他们建立健全适应企业自身运行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从源头上自主保护合法权益。
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市检察院编辑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指导》3辑共3000余本,分发各个相关知识产权部门、知识产权协会及大型企业。雨花区检察院编发《知识产权“一站式”法律服务手册》分发辖区高新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法治“软环境”。我们联合多家单位开展假冒伪劣产品集中销毁活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广场、上高铁、入企业等系列活动,广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广大群众和相关企业用法律维权。我们还通过以案说法、检察官访谈等形式,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网站等,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剖析,以案释法,以法说理,使社会公众熟悉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进程,进一步威慑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通过对近年来办理的此类案件进行专题调研,南京市检查机关发现当前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主要呈现以下六大特点。
案件数逐年上升,打击力度逐年加大
从南京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知识产权案件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两类案件数量来看,2015年59件,2016年97件,2017年164件,两类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在大幅度增长,年上升幅度66.7 %左右,可以看出对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打击的力度在不断加大。
从罪名分布来看,知识产权类案件中,侵犯商标权的占的90%以上,由于商标的造价成本低,许多犯罪分子就在商标上做手脚,进行非法生产和销售
2015年以来,检察机关受理审查逮捕涉及假冒注册商标类案件共121件,占知识产权类案件的94.3%,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仅4件。此外,随着近年对食品药品类保护力度的加大,在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案件中涉及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占50%以上。
犯罪的对象与公民生活息息相关
目前所打击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要集中在具有国际知名品牌的箱包、服饰类商品以及名烟名酒等。不过,现在也出现假冒电子产品、假冒汽车零配件等案件。犯罪手法主要是劣质仿冒、设摊销售等低端模式。
犯罪手段呈现“网络化”趋势
随着目前网络的迅速发展,犯罪手段从传统的交易方法向通过网络实施犯罪转变,利用互联网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呈上升趋势。此外,在经济全球化大潮中,国内市场对国外品牌的需求与日俱增,不法分子看中了这一“商机”,以代购、直销等名义假冒国外公司注册商标的行为日益猖獗。我市已查处多起通过网店、微店、朋友圈的方式销售假冒伪劣名牌皮鞋、箱包的案件。
共同犯罪现象突出,犯罪成员分工明确
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中,共同犯罪占总人数的75.7%,大多数共同犯罪中成员分工明确,形成“产、供、销”的犯罪链条。部分网店组织者、经营者、店员、小工等层级分工明确。部分案件呈家族化倾向,如查处的多起制售假冒名酒的案件中,多是家庭作坊,犯罪嫌疑人之间存在夫妻、父子、叔侄、兄妹等关系。
犯罪后果较为严重,且危及人身健康
近年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涉案金额越来越高,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元,严重侵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极大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一些犯罪嫌疑人为捞取非法利润,大肆生产、销售假冒知名商标的伪劣烟酒、假冒化妆品等,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影响社会稳定。
当前,科技创新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内生驱动力,为我市创新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侵犯知识产权现象在一些软件及高新技术企业中也日渐频发,企业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增大,呼声很高,这对我们政府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南京市检察机关将采取一系列具体的措施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的保护。
一、健全机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 “三检合一”办案机制,对发生在科技创新、知识产权领域的案件,实行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综合运用个案监督、专项行动等途径重点监督立案、侦查、裁判及执行活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协作机制,以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重点,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规范涉知识产权案件的线索移送、审查、协商、处理等环节的操作,防止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案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
二、强化服务,帮助企业做好知识产权维权工作
针对企业保护知识产权意识不强、方法不多的现状,我们将走进高科技企业开展预防教育活动,指导企业完善知识产权保密合同,帮助企业提高自主防范能力。针对企业在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存在收集证据难、败诉率高的现状,发挥检察机关民事行政调查权,帮助企业收集相关证据,为企业维权提供服务。
三、规范执法,健全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机制
完善司法机关沟通配合机制,联合出台规范性文件,完善联席会议、案件通报、疑难案件会商等制度;对性质、情节特别严重或影响特别巨大的知识产权案件,实行挂牌督办。选派业务骨干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各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对重要情况和大要案件随案随报。加强地区间司法协助,依托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办案协作机制,在案件移送、调查取证、区域配合、案件管辖等方面加强协调,加快办案进程。
四、加强研判,不断完善涉知识产权案件矛盾化解工作机制
我市检察机关将加强对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的分析研判,对发现的具有机制性、管理性及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通报,并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协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较大的涉知识产权的刑事申诉案件,按照诉求性质、案件管辖等引入诉讼化办理模式,必要时进行听证和公开答复,及时有效化解矛盾。
五、加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知识产权保护良好氛围
我市检查机关将继续采取宣讲、法律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公众切实提高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知识产权、抵制侵权产品的意识,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实事,我市检察机关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切实发挥检察职能,努力把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把南京建成最鼓励创新、最适合创新、最具创新创业活力的城市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