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元名牌化妆品是假的! 售假者获刑5年
省检察院发布2017年度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当天,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江苏检察机关履行检察职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有效融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关情况,并发布了2017年度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销售假冒名牌香水等,获刑5年
2016年6月至2017年8月,吕连巍伙同赵蕾、宋展展、仲德桂(均另案处理)经预谋后,为了销售赚钱,从刘海波等人处购进了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假冒注册商标的“DIOR”香水、礼品袋、包装盒、“M.A.C”口红、“BENEFIT”、“fresh”等各类名牌化妆品,随即在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领袖天地46幢102室内,采用拼装或转售的手段出售给他人。
据调查,吕连巍向陈豹、顾海磊、管振伟等人销售假冒“DIOR”注册商标的各类香水、假冒“DIOR”注册商标标识的礼品袋、假冒“BENEFIT”注册商标的蒲公英腮红等,合计约50万元。此外,吕连巍还雇赵蕾向他人销售上述假冒商品约61万余元。警方在苏州工业园区胜浦街道领袖天地46幢102室内查获其尚未销售的各类假冒注册商标化妆品,货值达100余万元。
在该案中,苏州工业园区检察院以吕连巍为点,抓获上游7名犯罪嫌疑人,成功打击了制假标识、制假产品、销假的一条龙犯罪。今年3月,法院一审判决吕连巍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5万元;其他人也被判处8个月至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数额不等罚金。
◎案件统计
900多人因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被公诉
2017年以来,江苏省检察机关建立了重大案件挂牌督办、跟踪指导等办案制度,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
据通报,2017年1月至今年3月,江苏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案件75件119人,提起公诉193件409人;批准逮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件89件134人,提起公诉202件432人;批准逮捕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件8件10人,提起公诉13件44人;批准逮捕侵犯著作权案件2件4人,提起公诉21件30人;批准逮捕侵犯商业秘密案件2件2人。
其中,南京市雨花台区检察院办理的科鲁斯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2016年度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办理的张承兵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洪立洲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黄孟浩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16-2017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十佳案例”,4月25日,该案被高检院评为“2017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