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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连吃三天饭店大餐最后投诉要求索赔

连续三天,男子孙某在南京同一家大酒店进行高档消费,人均消费500元以上,之后却一纸投诉递交到了江宁区市场监管局,要求酒店给予他十倍赔偿和巨额精神损失费。这到底是咋回事?

近日,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一封投诉信,投诉人详细描述了在某酒店消费的情况,并附有消费清单,清单上以石斛、血燕菜系为主,均属于高档消费的菜品。投诉人最后以酒店用非食品原料石斛及问题血燕制作食品为由,提出十倍赔偿和巨额精神损失费,并对提出赔偿和精神损失费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给予了详细说明。

接到投诉后,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立即对涉事酒店展开调查。根据规定,“未进入药用渠道的中药材,鉴于各地有不同食用传统,不宜强调其药品属性,经营者无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调查,被举报酒店所使用的石斛原料,系从食品流通环节采购。最终江宁区市场监管局驳回了投诉人提出的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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