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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生气离家出走 民警快速出警深夜寻回

5月3日晚21时38分,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雨花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接到报警,报警人王先生称自己13岁的女儿离家出走了,请求民警帮助寻找。民警接警后迅速出警,调查监控,走访周围,历经2个多小时的寻找,终于在小区某栋楼的15层楼梯间找到正在写作业的王某女儿。

5月3日下午,王先生的妻子刘女士到学校门口接放学的女儿,可一见面,刘女士就询问女儿,家里餐桌上放着的几元钱去哪里了,是不是她拿走的,女儿称自己并没有看到也没有拿,可刘女士并不相信,一路上与女儿不停争吵。到家后,刘女士仍与女儿争论不休,女孩想想越来越生气,看到母亲去厨房煮晚饭时,拿起书包头也不回地离家出走了。晚饭时,刘女士发现女儿仍未回来,心里有一丝着急,便下楼去寻找,可在小区周围及女儿常去的地方寻找后,仍未发现女儿的身影,想着女儿没吃晚饭肯定饿了,可能已经回家了,便往家里赶,可到家后发现女儿仍未回来,而此时已经是晚上9点半,女孩父亲王先生赶紧报了警。

雨花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民警一边宽慰刘女士一边了解情况、核实女孩体貌特征。了解清楚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小区物业,赶往监控室调取监控视频。民警调看小区大门、电梯及几个出口监控发现,女孩与母亲下午18时16分进了小区大门后,于18时32分许穿着校服背着书包坐电梯哭着下了楼,之后的视频监控显示,女孩没有出小区的任何一个出口,所以女孩与母亲争吵后很有可能没有走出小区,在小区某个地方躲着。时间不等人,民警、警辅人员、小区物业及女孩父母兵分几路,在小区内及小区周围开展“地毯式搜索”。

民警首先带队在小区各个停车场、地下室、小区顶楼及人防等地搜索,可仍不见孩子踪影,民警便赶紧带队一层一层地搜索小区的楼梯间。刘女士居住的小区虽然不大,但每栋楼足有25层之高,民警与女孩父母、警辅人员、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便立即分散开在小区的楼梯间开展搜索。历经2个多小时的搜索,23时50分,仍在寻找女孩的民警接到女孩父母电话,称找到了正在15层楼梯间写作业的女孩,希望民警帮忙劝说女孩回家。民警随即赶至现场劝说女孩跟父母回家,将女孩安全送至家中后,民警又耐心地做女孩的思想工作,告诉女孩离家出走的危险性,家人也因其离家出走万分焦急,经过民警的一番劝说,小女孩也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并表示再也不会离家出走了。随后民警再对孩子父母进行教育,有问题不能一味指责孩子,要与孩子好好沟通。

雨花台区警方提示:少年、儿童心理发展不成熟,缺乏安全意识,对陌生人及危险不具备判断能力和辨别意识,对路线信息的记忆也比较模糊,且青少年更是“叛逆期”, 对家长的严格管束存在抵触情绪,当情绪冲动时易做出离家出走的举动,家长一定要告知离家出走的危险性,也要注重对孩子的心理辅导,出现问题要委婉地与孩子沟通,不要一味地指责。发现孩子走失,要及时报警。通讯员 雨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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