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是南京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团法律援助律师,为了给女职工马某维权,她尽心尽力,克服了不少困难。
马某40出头,身患肺腺癌,依法获得了2年的医疗期假,期满后,单位与她解除劳动合同。听朋友说像她这样的情况可以获得一笔经济补偿金,马某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向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平台请求援助。刘颖接手了这个案子。
刘颖发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虽然没有问题,但解除合同后没有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存在病假工资发放不足等问题。考虑马某病情严重,每天需要从浦口的家中赶往主城的医院进行化疗,刘颖接受委托后,替当事人完成了申请仲裁、立案、开庭、补充证据等全程维权工作。在首次提起的仲裁申请中,马某提出的经济补偿金、病假工资等要求均获得了支持。
多次接触中,刘颖还发现,马某原本家住农村,大病给家庭带来了不小负担。根据法律规定,重大疾病患者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获得相应补助。在首次维权成功后,马某又在刘颖的帮助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最终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获得了医疗补助费用。拿到这笔补助,马某拉着刘颖反复地说着“谢谢”。 本报记者 张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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