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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领导劝架致人重伤 南京17岁男孩差点获刑

  帮领导劝架,结果自己却和旧同事大打出手,致对方重伤面临刑罚,17岁的赵某一时间前途迷茫。不过,该案经栖霞检方着手调查后,最终对未成年的赵某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一时冲动,把人打成重伤

  17岁的赵某是安徽人,16岁就到南京来打工,因为工作努力,干了一年多时间就被所在的酒店提任为餐饮经理。2015年的5月,在酒店门口,赵某看到了旧同事王某。当初王某离职时,与领导之间不是很愉快。

  当天,王某喝了不少酒,到酒店来就是找以前领导麻烦的。两人原先是同事,也还算熟悉,赵某当即上前劝说王某。然而,王某因为喝多了,没等赵某说什么,拿起手里的棍子就对赵某的背部等多个身体部位打了起来。

  看到王某如此不讲理,赵某也火了,上前绊脚抱摔将王某摔倒在地。由于头部先着地,王某颅脑受伤严重,经鉴定为重伤。因伤人致对方重伤,赵某将面临刑事处罚。不过,2016年2月,栖霞检察院着手调查该案后,最终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考察期为9个月。

  栖霞检方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王某也是未成年人,该案的发生,两人都有过错,事情发生后王某由于受伤严重,需要不少钱治疗,而赵某的家庭条件很差,根本拿不出多少钱赔偿王某。本着“双向保护”原则,检察官委托青少年刑事和解中心对双方进行和解,对被害人展开救助。

  最终,赵某赔偿王某17万元。检方通过司法救助资助了王某2万元钱。双方达成和解,王某的父母也对赵某表示了谅解。目前,赵某已经回到了原单位上班。

  检察院帮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检察院获悉,近三年来,南京未检持续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截至2016年一季度,全市已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118人,占受案人数比17.6%,总人数和占比连续三年居全省第一。针对附条件不起诉开展各类帮教422人次,帮助未成年人早日回归社会。

  附条件不起诉,是指对轻微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根据其犯罪性质、情节、年龄、品格、人身危险性、犯罪原因、悔罪表现、监护条件等情况,检察机关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并设定一定义务对其进行考察、帮教,考察期结束后根据其表现情况并综合评判,决定是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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