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的医生在家中给人看病是否合法呢?皮肤科医生王某从医三十余年,退休后,老病患找上门来让其看病,见状,王某决定“发挥余热”,在家坐诊。可王某万万没想到,从医这么多年从未出过差错的她,却将老病号张老汉给治死了。弄出人命后,王某主动投案,尽管通过赔偿得到死者家属原谅,但她仍须承担刑事责任。
王某本是一家医院的皮肤科医生,从医三十余年,医术娴熟的她在病人中赞誉颇多。2010年,王某退休在家,之前的老病号和周围邻居纷纷上门问诊。起先,王某只是义务帮他人量量血压、听听心肺,倒也是发挥余热。后来,王某干脆在自己的门面房给人坐诊,开始给患者开药、打针、打点滴,并收取一定的诊疗费用,渐渐地形成了一处小诊所,门口的牌子上还写着“皮肤咨询”的字样。
尽管诊所简陋,但还是有熟人和朋友带着患者,找王某咨询看病。当了一辈子的医生,退休后还能继续“发挥余热”,王某觉得这样挺好,直到遇上了病号张老汉。
年过七旬的张老汉,平日里就经常因为一些小病小疼就近在王某诊所就诊。2015年8月12日晚上9点多,张老汉的老伴推着他又来到王某的诊所,当时张老汉气喘并且伴有疼痛,结合张老汉肺结核、肺气肿等病症,凭借多年的从医经验,王某诊断张老汉是皮肤带状疱疹后遗症引起的神经疼痛,便像往常一样,决定先采取措施,缓解患者的疼痛,对张老汉右侧胸壁进行了药物注射。不想,张老汉随后出现呼吸困难,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0点死亡。
后经鉴定,张老汉罹患肺结核、右肺肺大疱、左肺胸壁广泛粘连基础上,右侧胸壁穿刺致重度气胸、右肺萎陷,伴纵隔左偏,导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死亡。事发后,王某主动投案并积极地对张老汉家属进行民事补偿,双方达成了补偿协议书,共补偿张老汉家属20万元,取得了张老汉亲属的谅解。
庭审中,看着曾经致患者死亡的注射针头,王某十分懊悔。她说自己从医几十年,从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在自家门面房开设诊所,原本是想用自己多年的医疗经验为民服务,却没想到导致这样严重的后果。
日前,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此案有了一审判决。王某虽有《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但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设诊所,属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且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并自愿认罪、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交纳罚金、有悔罪表现,金坛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法官提醒
执业医师在取得职业资格、注册之后,要在正规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进行执业,并必须按照资格当中所载明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进行执业。合法医生在退休后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开办医疗机构的,构成非法行医。
医疗卫生是关乎民生的重要领域,国家对医疗行业有着严格的准入制度。非法行医不仅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更对患者的身体健康产生严重威胁。
在此,提醒大家要去有资质的诊所就医,切忌贪便宜图省事去无行医资格的“黑诊所”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