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城市网讯 近年来,随着2号线、1号线南延线、10号线、机场线等地铁线路的开拓,南京全面迎来“地铁时代”,它不仅方便了南京的地下交通,更为城市的地下空间发展带来了无限可能。目前正在打造的衔接1号线玄武门站的湖南路地下商业街也呼之欲出,令人期待。功能多元的地下空间正日渐崛起,如何更好地开发利用、规划管理?近日,记者从市人防办获悉,6月1日起,南京将开始实施《南京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未来南京的地下空间也将有一张清晰的“规划图”。交汇点记者 王梦然
新规范,地下空间开发有法可依
走在街道上,你也许会忘记,我们的脚底下有着丰富而多元的地下空间:轨道交通、停车场、物流仓储、商圈、雨污水管道等设施。地下空间的管理,则又涉及规划、国土、交通、电力等各部门。尤其在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为满足居民生活所需的多元化的地下空间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如何更好地规划、管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昨天,记者从南京市人防办获悉,从今年6月1日起,南京开始实施《南京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有了专门、统一的法规、规范,也就是说,南京未来将有一张明晰的“地下规划图”。
人防办相关人员介绍,此次出台的《暂行办法》首先将之前散落在不同法律、法规中涉及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有关规定和条款进行了梳理汇集,系统地、有针对性地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原则、范围、职责分工以及规划、建设和利用管理进行规范。其次,《暂行办法》在职责分工、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有所创新,例如明确了地下工程设计、地下连通工程义务等要求。
有了规范,会有这些改变
避免重新改造
湖南路地下商业街已有规划图
近年来,随着地铁线路的不断拓展,为南京地下空间的发展带来了巨大潜力。奔跑的地铁,还催生了一个又一个新商圈,甚至影响着人们的购房、购物、工作、生活。然而,在实际中,因为地下空间规划不合理、协调机制缺位等,造成南京不少地下空间发展存在壁垒。
例如,由于在建设之初没有协调、规范、明确地下空间的具体用途和发展,因此在南京建地铁前,新百商场的负一层是作为停车场以及设备房用地,然而在地铁建设后,为了更好地黏住“人流量”,新百又将原本的负一层停车场改造为地下商圈。如果先做规划,就将避免了新百负一层这一地下空间的改造投入。
类似的例子,还有长江路地下过街通道。据悉,原本计划建成的长江路过街通道能满足附近四个方向十字路口的便利通行,但因为缺乏前期规划,地铁先建在于其下,故目前该过街通道只能解决南北地下过街问题,不能满足东西向的便利通行。
近年来,南京不少地下空间的建设由于实施主体不同,管理条块不同,因此建设常缺乏统筹性,此次《暂行办法》的实施,对加强地下空间的规划、促进部门联合,便于地下空间管理等方面都有积极意义。
据悉,目前正在实施建设的湖南路地下商业街,也因为该办法的实施,因此有了相对明晰、合理的“地下空间规划图”。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这种地下工程涉及地下连通的,在《暂行办法》实施后,明确了先建单位和后建单位的责任划分和义务,先建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相关涉及规范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后建单位应当负责履行后续地下工程连通义务。这对地下空间的可持续发展和更合理的利用提供了条件。
节约审批时间
地下空间信息实现共享可随时查看
《暂行办法》中的另一大亮点在于,规定了市人防部门负责、市城乡建设和规划及房产等部门配合建立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信息系统,并对其进行动态管理。除涉及国家安全等需保密外,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信息资源应该实现共享。
目前南京市人防办正在积极推进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信息共享,人防办行政审批服务处正在组织开展全市人防工程普查和全市地下空间普查,并同步建立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信息管理系统,联合建委、规划、国土、房产,地铁等部门,共享地下空间和人防工程的相关数据,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建设管理水平,这项工作预计要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
以往建设工程项目办事人员基本要花半年左右时间才能办理好工程项目的前期行政审批手续,大部分时间浪费在多部门间的奔走,例如需要跑规划部门、国土部门等,不断跑部门、做方案、修改方案、再跑部门,一旦地下空间的信息资源实现共享后,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就可以在后台调到各个部门的相关数据,为办事者节约跑腿的时间,减少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