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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修订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长三角城市网讯 南京将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监测和预报。近日,南京重新修订《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南京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其中明确,5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南京进入汛期,各级防指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同时,南京明确,各江河湖堤防,以及城乡危旧房屋、桥梁、建筑工地、户外广告及高空构筑物、行道树等是防台风的重点区域。

防汛  汛期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防汛有了明确分工。南京明确,南京市政府设立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区政府设立本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除此之外,市水务局、南京警备区等各司其职。

根据要求,进入汛期,各级防指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同时,江河发生洪水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指,重要站点的水情应在20分钟内报到市防指。《预案》明确,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范围,将防汛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Ⅳ(蓝色)、Ⅲ(黄色)、Ⅱ(橙色)、Ⅰ(红色),并对各应急预案启动的气候条件做出明确界定。

其中,长江、秦淮河、滁河、固城湖、石臼湖等某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 或2个以上流域同时发生大洪水。主要江河水位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长江南京高潮位达到或高于10.22米,秦淮河东山水位高于11.17米,滁河晓桥水位高于12.63米,固城湖高淳水位高于13.07米,石臼湖蛇山水位高于12.68米。6小时内可能受台风影响或已遭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12级以上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红色)。

防台风  预警Ⅰ级,须每隔1小时报告台风路径

南京今年修订了《南京市防台风应急预案》。《预案》明确南京台风防御的重点区域为长江、滁河、秦淮河、水阳江、石臼湖、固城湖等江河湖堤防,以及城乡危旧房屋、桥梁、建筑工地、户外广告及高空构筑物、行道树等,市政、电力、交通、通信等重要设施。

根据台风影响程度和范围,台风预警等级从低到高可分为Ⅳ、Ⅲ、Ⅱ、Ⅰ四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台风预警各等级标准为台风预警Ⅳ级:24小时内本市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台风预警Ⅲ级:24小时内本市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台风预警Ⅱ级:12小时内本市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台风预警Ⅰ级:6小时内本市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当发出台风预警Ⅰ级时,市气象局必须及时预报台风动态与趋势,作出台风可能移动路径、台风暴雨的量级和落区的预报,并每隔1小时向市防指报告一次台风最新信息。

金陵晚报记者 钱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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