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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首批不动产登记证出炉 一个窗口办理10个工作日能办结

长三角城市网讯 昨天,南京首批不动产权证书正式发出。同时,江宁首批不动产证也正式发出。今后,南京将在全市正式、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据介绍,原先办的房产证、土地证继续有效。

市民领到不动产登记“1号证”

昨天上午11:00左右,南京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在中山路171号南京国土局办证大厅正式发出。

来自玄武区的陆女士在首批之列,证书总编号为32002496152,内页编号为苏(2016)宁玄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这是一套商业性质的公寓,面积23.65平方米,证书同时还表明了房屋分摊土地面积2.35平方米以及房屋结构、分摊建筑面积、竣工时间、权利人、使用期限等一系列信息,包含了房产证、土地证的绝大多数内容。

记者了解到,江宁区不动产权证书首发仪式也几乎同时举行,首批江宁区市民领取了不动产证。而早在6月27日,浦口区就已经提前一天办理不动产登记。高淳区在年初就曾发出南京首本区县不动产证。

一个窗口办理,10个工作日办结

之前,6月27日是领取土地证的最后一天,抢搭土地证“末班车”的市民就有1023组,因为有的听说办证费用要增加,有的不喜欢新证上有房屋价格……对此,南京市国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其实只要不影响抵押贷款,市民根本不需要急着办。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整合原房产登记和土地登记两个窗口收件为一个窗口办理,同时整合房产部门网签、资金监管等交易管理窗口在一个服务大厅办理,避免市民办证两头跑。”据介绍,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通过精简流程,南京市个人商品房、存量房不动产登记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80元/套,非住宅不动产登记550元/件,不再收取土地登记费。

热点关注   原先房产证、土地证继续有效

已经办理的房产证、土地证咋办?据介绍,已依法颁发的房产证、土地证等权利证书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不存在不立即换证会增加办证费用或重复收取税费等情形。已领取房产证但尚未办理土地证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可随时申请按简便程序换发不动产权证,需按规定提供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办理登记需要这些资料

个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企事业单位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对原件)、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所需申请材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可通过南京市不动产登记网站(http://bdcdj.njgt.gov.cn)查询或拨打各服务大厅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此外,南京市10月8日起,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将作为不动产登记受理要件,请申请人提前准备。

全市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地点

市区:

(1)中山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中山路171号,咨询电话:83198500)

(2)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华侨路35号,咨询电话:84710245、84726022、84710699)

(3)大光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大光路49号,咨询电话:84680379)

(4)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龙蟠路9号,咨询电话:85532963)

(5)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咨询电话:68505239)

各区:

栖霞区(和燕路352号,咨询电话:85307278)

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76 号,咨询电话:52829550)

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2号(江宁区市民中心),咨询电话:69977123;双龙大道1200号(江宁国土资源分局辅楼2楼政务大厅,受理纯土地登记业务),咨询电话:52140764)

浦口区(泰山街道大桥北路69号,咨询电话:58578901; 江浦街道象山路1 号,咨询电话:58115577)

六合区(六合区政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57096204;化工园新华西路328号江北驾校对面(受理原大厂区范围内的申请),咨询电话:57014994)

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咨询电话:57223140)

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16号,咨询电话:56821737)

金陵晚报记者 钱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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