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

首页>地方频道>南京>民生

南京将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 六大区域已划定

长三角城市网讯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印发《南京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根据方案,今年11月底前,各区完成对辖区禁养区范围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户)的限期关闭或搬迁工作,并要求到2017年、2020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

6大区域被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

方案指出,畜禽养殖场(小区、户)的规模标准为:生猪年出栏50头以上,肉禽年出栏2000只以上,蛋禽存栏500只以上,奶牛存栏20头以上,肉牛出栏10头以上,肉羊出栏30只以上,其他畜禽的饲养规模标准参照执行。

什么样的区域被划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呢?根据方案,具体为:1、全市绕城公路以内;2、主要通长江河道(马汊河、朱家山河、外秦淮河、秦淮新河、九乡河、七乡河、城南河、牧龙河等)和秦淮河、滁河一级支流岸脚外500米以内;3、南京市生态红线保护区域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以及其他类型生态红线区域的一级管控区;4、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5、江北新区核心建设区;6、各区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禁养区以外地区为限养区、适养区。

方案对禁养区的整治也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首先为摸底阶段,列出清单,全面开展养殖业调查,摸清底数,列出禁养区需关闭或搬迁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户)清单;其次需要制定方案,7月底前,各区编制完成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户)关闭搬迁实施方案(含关闭搬迁清单和补偿办法),并报市环保局、市农委备案;第三阶段将依法关闭搬迁,今年11月底前,各区完成对辖区禁养区范围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户)的限期关闭或搬迁工作;最后在12月底前,将开展全市专项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2017年、2020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治理率达60%、90%

关于限适养区的治理,方案要求推广以地定养、种养结合等循环利用模式,实现畜禽养殖粪污的资源化利用,限适养区域所有养殖场(小区)要求采用干清粪、环保垫料等清洁生产方式,建有完备的粪便、养殖废水及病死畜禽暂存设施,采取粪污生物消纳等综合利用配套措施,到2017年、2020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

此外,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必须符合畜禽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要求,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履行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报同级农业部门备案。凡未经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不得开工建设。对列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综合利用尚未到位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要加大环境保护监测和监察执法力度。

方案还要求各区科学制定畜禽养殖发展规划,合理调整养殖布局、总量、畜种和规模。禁养区内,要严防私自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引导退养农户调整种养结构,发展其他高效产业;限适养区内,要加强畜禽养殖行为的日常监管,加快转变畜牧生产方式,引导适度规模养殖,推广标准化生态建康养殖,倡导畜牧业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畜禽养殖分区管理长效机制。记者黄欢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025-84707368,广告合作:025-84708755。
342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