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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淹水地玩皮划艇不幸溺亡 造成意外谁担责?

长三角城市网讯 在淹水地玩耍造成意外究竟谁担责?南京溧水区法院近日的的这个判例给我们上了一课。

男青年玩皮划艇不幸溺水身亡

2015年7月1日18时许,26岁的张宇携其侄女张雯路过溧水某村淹水地带附近,遇徐涛在淹水区地带玩皮划艇,张雯好奇,张宇就陪着张雯玩皮划艇,后皮划艇划向深水区,不知怎么的就侧翻了,三人一同落水,徐涛自行游向岸边脱险,张雯被好心人救上岸,张宇则不幸溺水,至7月3日中午,尸体才被打捞上岸。

噩耗传来,张宇的父母悲痛欲绝,徐涛主动赔偿了丧葬费等共计8万元。之后,老夫妇俩将某村居委会和某开发区管委会告上法庭,认为张宇的死亡共计带来损失71万余元,两被告应承担70%的赔偿责任,即503244元。

两被告都认为自己不应承担责任

被告管委会认为,案涉河道的管理人为溧水区水利行政管理部门,被淹田地的所有权人为溧水柘塘街道秦淮社区,管委会与该案无任何法律关系,不应作为被告。此外,因自然灾害,溧水一干河的河堤倒塌,河水淹没大片田地,张宇因玩皮划艇溺水身亡,河道的管理人及被淹田地的所有权人都没有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另一被告某村居委会辩称,发生水灾之后,抢险救灾是头等大事,两被告组织人员昼夜不休检查险情,同时在重要地段派人把守。徐涛的皮划艇安全性没有任何保障,张宇不会游泳却带着张雯乘坐皮划艇在水中游玩,过错应该由徐涛和张宇承担,与居委会无关,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法院认为死者本人应承担主要过错

溧水法院审理后查明,2015年6月25日至28日18时,溧水区范围内发生暴雨,造成街区、农田大面积被淹没。根据当地“社区防汛值班巡查记录表”显示,在6月27日,有“满溢”、“塌方”、“河水倒流”等记录,并没有“泄洪”、“蓄水”等记载,2015年6月底溧水境内强降雨的事实,认定案涉水域系自然灾害形成,并非人为泄洪、蓄水所致。张宇身亡原因,主要系张宇、徐涛的过错所致。

考虑案涉事故的发生时间距离暴雨停止已有4天,作为负有管理义务的管委会应及时就淹水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同时,亦要考虑面对自然灾害所形成的大面积水域,其危险性亦是明示的客观实际,遂于今年6月底判决管委会对张宇的死亡承担5%的责任,共计35946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通讯员 溧研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罗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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