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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公交车营运中突发自燃 救援及时幸无伤亡

长三角城市网讯 18日6时25分许,南京一辆载有20余名乘客的公交车行驶至汉中门广场附近时自燃,火苗从车尾机械仓逸出,浓烟窜起。所幸险情被执勤交警发现,由于救援及时,车上人员安然无恙。

18日下午6时25分左右,南京交警二大队陈健、杨学广、刘陆鹏三位民警在汉中门广场路口执勤时忽然发现路口一辆正在等候红灯的23路公交车尾部冒烟。民警急忙来到车后查明情况,此时,车尾部已经窜起一股火苗,火势蔓延,浓烟四起。

险情发生后,几位民警迅速分工,一边疏导公交车上的20多名乘客撤离,联系消防部门前来处置;一边从路过的公交车上取下灭火器对火势进行控制,约10分钟后明火被扑灭。

由于正值晚高峰,突如其来的险情造成主干道道路中断,车辆积压。火险排除后,几名交警又徒手将公交车推至路边,经过半个小时的努力,道路恢复畅通。

据了解,该公交车的起火位置位于车身尾部右侧的电源接口处,自燃可能与线路老化短路有关。

南京交警提醒,如遇车辆自燃,驾驶员应迅速关闭发动机,并用车载灭火器进行初起火灾扑救,为消防官兵扑救赢得时间。同时,路过司乘人员也应伸出援手,共同扑救,将损失降到最低。特别是,行驶中驾驶员应注意车辆有无“三异”,即异响、异味、异象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以免发生意外。(记者景明 通讯员廖超 程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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